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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時期的宰白鴨案是怎麼回事?大臣疲於奔命兇手卻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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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時期的宰白鴨案是怎麼回事?大臣疲於奔命兇手卻逍遙法外!小編給大家提供詳細的相關內容。

晚清時期,河南一帶流傳着這樣一句話“捕快賊出身”,意思是說,衙門裏的捕快,正是在夜裏明火執仗的盜賊。

比如,南陽府鎮平縣捕快胡體安。

胡體安在當地名聲很大,經常帶着一幫同夥在外地搶劫犯案。胡體安人多勢衆,地方官府要麼惹不起他,要麼收了他的黑錢,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果官府追得太緊,他就會花錢買貧民來頂兇銷案。因此,胡體安橫行霸道多年,均平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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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胡體安在光州搶了一個姓趙的布商。姓趙的布商不是善茬,他知道到官府報案沒有任何用處,就自己請人暗中進行調查,查明是胡體安等人所爲,隨即親自來到省城,將案子遞到河南巡撫塗宗瀛那裏。塗宗瀛一聽有此事,派鎮平知縣馬翥將胡體安捉拿歸案。

胡體安倒也不着急,他依然採取老辦法,將自家的家童王樹汶冒名頂替,代自己入獄。王樹汶只有15歲,長得矮小瘦弱,一看就不像窮兇極惡的江洋大盜,可馬翥收了胡體安的賄賂,草草定案,上報南陽知府任愷。任愷再上報給主管刑法之事的河南按察使麟椿,麟椿向河南巡撫塗宗瀛彙報後,交到刑部,等待發落。

這種冒名頂替的案件,即俗稱“宰白鴨”,在清朝晚期比比皆是。一般來說,案子裏的“白鴨”,都是窮得揭不開鍋的窮苦子弟,靠幫別人頂罪獲得一點銀子,也算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可在這件案子裏,出現了意外:由於胡體安的影響很惡劣,王樹汶被刑部判了一個“斬立決”,那就是死刑立即執行的意思了。

晚清時期的宰白鴨案是怎麼回事?大臣疲於奔命兇手卻逍遙法外! 第2張

這下子,王樹汶當然不幹了。當初說好的,不會判死刑我纔會同意冒名頂替。我總不可能爲了幾十兩銀子,連命都賣給你們吧?

臨刑這天,王樹汶在刑場上拼命喊冤,大聲疾呼:“我是鄧州王樹汶,不是胡體安!你們這些傢伙許諾我罪不至死,現在爲什麼食言殺我?”監斬官陸惺見這事有蹊蹺,便下令停止行刑,報告到河南巡撫塗宗瀛那裏,重新進行審理。

塗宗瀛是一個正直的官員,他爲了覈實情況,派鄧州知府朱光第前往王樹汶家,將他父親王季福帶來開封,進行驗證。意外的是,當朱光第與王季福前來開封的路上時,塗宗瀛卻奉召升任湖廣總督,離開了開封。塗宗瀛離任後,河道總督李鶴年繼任河南巡撫,負責審理此案。

晚清時期的宰白鴨案是怎麼回事?大臣疲於奔命兇手卻逍遙法外! 第3張

開封陳許道任愷曾經做過南陽知府,如果此事翻案,他本人也要受到牽連,因此拼命阻攔朱光第的行程。好在朱光第也是一個好官,堅持原則,將王季福帶來開封,與王樹汶父子相認。

照說,案子到了這裏,就應該水落石出了。可河南巡撫李鶴年在任愷的鼓動下,對王樹汶進行嚴刑拷打,要把他打成搶劫案的同犯,以此掩蓋冒名頂替的罪行。

幸運的是,王樹汶冒名頂替的案子已經在朝野內外傳得沸沸揚揚。有御史出來彈劾李鶴年,將案子捅到慈禧太后那裏。慈禧太后派東河總督梅啓照爲欽差大臣,奔赴河南重新審理此案。

晚清時期的宰白鴨案是怎麼回事?大臣疲於奔命兇手卻逍遙法外! 第4張

不成想,梅啓照已經一大把年紀了,老眼昏花,他所依仗的辦案助手,都是李鶴年的手下,便作出了維持原判的裁決。

御史們不滿意這個結果,繼續彈劾。刑部尚書潘祖蔭隨即接手了這個案子。李鶴年則派人進京,遊說潘祖蔭。潘祖蔭也打算偏袒李鶴年、梅啓照等人,維持原判。

晚清時期的宰白鴨案是怎麼回事?大臣疲於奔命兇手卻逍遙法外! 第5張

看樣子,王樹汶真是要死定了。沒想到,事情馬上就峯迴路轉——潘祖蔭因爲母親病逝,丁憂回家了,張之萬繼任爲刑部尚書。張之萬是塗宗瀛的朋友,在他的堅持下,案子終於翻了過來。

案子的結果是:王樹汶被釋放,始作俑者鎮平知縣馬翥被髮配邊疆充軍,李鶴年、梅啓照以及負責審理此案的,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受到革職、降級等處分。

一場鬧得滿城風雨的冒名頂替案塵埃落定。在張之萬、塗宗瀛、陸惺、朱光第等人的不懈努力下,王樹汶僥倖地撿回了一條性命。倒是本案的真正主犯——胡體安,早已易名改姓到其它地方做“總胥”去了。

胡體安一個冒名頂替的辦法,就把上至刑部尚書,下至地方知縣弄得疲於奔命,醜態百出,到最後他本人卻依然逍遙法外,令人咄咄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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