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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重臣陳羣有哪些經歷?他最後是怎麼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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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演義中陳羣是個怎樣的人物介紹

陳羣(?-237年2月7日),字長文。潁川許昌(今河南許昌東)人。三國時期著名政治家、曹魏重臣,魏晉南北朝選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的主要創始人。

陳羣早年被劉備闢爲豫州別駕,公元198年曹操入主徐州,闢陳羣爲司空西曹掾屬。後又轉任參丞相軍事。公元213年,曹操封魏公,陳羣爲魏國的御史中丞,後任吏部尚書,封昌武亭侯。曹丕代漢,陳羣爲尚書令,晉爵潁鄉侯。公元225年,陳羣爲鎮軍大將軍,領中護軍,錄尚書事。次年,曹丕駕崩,陳羣受詔輔政。曹叡即位,任司空,錄尚書事,晉封潁陰侯,增邑五百戶。公元237年病逝,諡靖侯。

陳羣歷仕曹操、曹丕、曹叡三代,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竭忠盡職,爲曹魏政權的禮制及其政治制度的建設,做出了突出的貢獻。陳羣撰有《集》五卷,今已佚失。其餘見於《全三國文》。

曹魏重臣陳羣有哪些經歷?他最後是怎麼死的?

名門出身

陳羣字長文,潁川許昌人。其祖父陳寔,父親陳紀,叔父陳諶,於當世皆負盛名。當陳羣尚是幼兒時,祖父陳寔常認爲此子奇異,向鄉宗父老說:“這孩子必定興旺吾宗。”魯國人孔融向來有高才而性格倨傲,他的年紀約在陳紀、陳羣兩父子之間,因此先與陳紀爲友,後又與陳羣結交,由是顯名。

曹魏重臣陳羣有哪些經歷?他最後是怎麼死的? 第2張

陳羣曾經與孔融談論汝、潁之間人物的優劣,陳羣就說道:“荀文若、荀公達、荀休若、荀友若、荀仲豫,當今無雙。”可見二人常論騭人物,甚相交心。

興平元年(公元194年),劉備時爲豫州刺史,以陳羣爲別駕。其時陶謙病死,徐州以舉州迎劉備繼領,劉備正欲前往,陳羣便跟劉備說:“下袁術的力量還很強大,如果現在就東取徐州,一定會與袁術發生爭鬥。要是呂布乘機襲擊我軍的後方,那時即使將軍得了徐州,事情也一定不會有圓滿的結局。”劉備不聽,還是東去徐州,與袁術爭戰。結果呂布果然兵襲下邳,又遣兵往助袁術,最終大破劉備軍,劉備這時候才悔恨當初沒聽陳羣的勸告。

陳羣后被舉爲茂才,除任柘令,不到任,於是隨父親陳紀往徐州避難。

知人之明

建安三年(公元198年),呂布爲曹操所破,陳羣父子亦在呂布軍中,見曹操皆出拜。曹操久聞其名,便徵陳羣爲司空西曹掾屬。當時有人向曹操引薦樂安人王模、下邳人周逵,曹操均召而用之。陳羣向曹操力言不可,並以爲王模、周逵二人德穢行劣,最終必然壞事,曹操不聽。結果王週二人果然犯事受誅,曹操方信陳羣之言,並向陳羣承認錯失。陳羣便推薦廣陵人陳矯、丹陽人戴幹,曹操皆加以任用。後來東吳爲叛,戴幹因忠義死於變難;陳矯則成爲一位名臣,是以舉世均認同陳羣知人之明。而自從劉備叛後,東南多變,曹操便以陳羣爲酇令,以何夔爲城父令,用名士以鎮撫諸縣,使官吏百姓安定。又任蕭(今安徽蕭縣)、贊(今河南永城)、長平(今河南西華)縣令。

建安四年(公元199年),陳紀去世,陳羣因此辭官。後任司徒掾,舉高第,爲治書侍御史,轉參丞相軍事。

制定法度

魏國建立後,又遷爲御史中丞。其時曹操正商議該否復使肉刑,於是下令說:“怎樣纔有達於古今而通於變理的君子,可以助我決議此事呢!昔日陳鴻臚(指陳羣父陳紀)以爲死刑有可加於仁恩的用途,正是在說這方面的事。御史中丞(指陳羣)可以申述卿父之論嗎?”

陳羣說道:“臣下的父親認爲漢朝廢除肉刑而增加鞭打、杖擊,本意是出於仁惻之心,想減輕對犯人刑罰,但沒有想到死去的人卻越來越多。正所謂名義上減輕而實際上加重了。因爲名義上減輕了刑罰,老百姓容易忽略而犯罪,這樣實質上卻加重了刑罰,老百姓也更容易受到傷害。《尚書》說:‘只有敬畏、慎用五刑,才能養成三種德。’《周易》上也記載着割鼻、斷足、砍腳趾的刑法,這些都是用來輔助政教、懲治邪惡的。況且殺人償命,也合乎古代的制度;對於把人打傷或毀壞別人的身體的罪犯,只是剃去頭髮圈住脖頸幹活服役,就不合道理了。如果沿用古刑,使姦淫者受宮刑,然後再把犯人關入蠶室,使偷盜者受刖刑,那麼就永遠不會發生淫亂盜竊一類的壞事了。據說古代適用五刑的犯罪行爲有三千多種,雖然不能全部恢復,但是像姦淫者下蠶室、偷盜者刖其足這樣的刑罰,由於姦淫、偷盜正是時下常有的禍患,因此應該首先施行。按照漢朝法律,對於罪大惡極的犯人應當斬首,這是不能顧及所謂仁義的。但是對於其他剛夠死刑、可殺可不殺的犯人,就可以施以肉刑。這樣,所受之刑與所犯之罪就可以相抵了。如今以鞭打、杖擊處死的刑法代替肉刑,實在是隻重視人的肢體而輕視人的性命啊!”鍾繇亦對陳羣所議表示同意,而王朗及其它人則多以爲未可復肉刑。曹操對鍾、陳二人的看法深爲贊同,只是因爲戰事連綿,又顧及衆人的議論,故暫且將此事擱置一旁。

後陳羣轉爲侍中,領丞相東西曹掾。陳羣的爲人,在朝中對人無適無莫(語出《論語 里仁》:“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意指對於人事沒有厚薄之分),貴雅而執名杖義,不會爲媚人而違背道德。

最初時,陳羣常非議郭嘉爲人不治行檢,故曾數次於廷上投訴郭嘉,但郭嘉其意自若,毫不在意。曹操認爲陳羣能秉持公正,爲之歡悅。陳羣的性格正直通雅,多結友人,與同郡辛毗、杜襲、趙儼並皆知名,號爲“辛、陳、杜、趙。”又與“直道推誠於人”的李義爲友。陳羣亦與華歆交深,常嘆華歆爲“可謂通而不泰,清而不介者。”曹丕在東宮,對陳羣深表敬器,待以交友之禮,常嘆道:“自從我有了顏回,學生們和我的關係便更加親密了。”

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魏諷謀反時,黃門侍郎劉廙之弟劉偉被魏諷誘同,如今按罪連坐,劉廙亦當誅。陳羣便向曹操進言,曹操亦道:“劉廙是名臣,我的本意也想要赦免他。”於是只是調任他的官職而已。劉廙因而深感陳羣之德,陳羣卻認爲:“議論如何量刑乃是爲了國家,並非爲了私人,況且赦免你的決定本是出自英明之主,我又怎麼能知道呢?”陳羣心胸博大,從不驕矜自傲,始終都是如此。

同年十月,孫權上書稱臣,稱說天命。曹操以孫權之書示外道:“這小子想把我放在爐火上嗎!”陳羣便與尚書桓階上奏:“漢自安帝已來,政去公室,國統數絕,至於今者,唯有名號,尺土一民,皆非漢有,期運久已盡,歷數久已終,非適今日也。是以桓、靈之間,諸明圖緯者,皆言‘漢行氣盡,黃家當興’。殿下應期,十分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漢,羣生注望,遐邇怨嘆,是故孫權在遠稱臣,此天人之應,異氣齊聲。臣愚以爲虞、夏不以謙辭,殷、周不吝誅放,畏天知命,無所與讓也。”

建制九品

延康元年(公元220年),曹丕即王位後,封陳羣爲昌武亭侯,徙爲尚書。其間,陳羣建制九品官人之法,成爲歷史名制。

同年,曹丕稱帝,陳羣遷尚書僕射,加侍中,徙尚書令,進爵穎鄉侯。黃初中,曹丕意欲追封卞太后的父母,陳羣奏道:“陛下以聖德應運受命,創業革制,應當永爲後世所循之式。按照典籍上之文獻,從無婦人可以分土命爵之制度。在禮典,婦因夫爵。嬴秦違於古法,而劉漢則沿承古例,這可不是先王之令典啊。”曹丕大悟,便道:“此議甚是,既然如此,且勿施行。以此作着詔下藏之於臺閣,使其永爲後式。”

在曹丕受禪時,朝臣三公以下皆受封爵位;獨華歆因爲以神色不合觸忤曹丕,所以只是官徙司徒,而並無進爵。曹丕久不能釋懷,便問陳羣道:“我應天受禪,諸侯羣后,無不人人喜悅,其形盡現於聲色,惟獨相國(指華歆)和你臉有不豫,這是爲了甚麼呢?”陳羣便離席長跪道:“臣與相國曾爲漢朝之臣,內心雖爲陛下感到喜悅,但在義理上,臣等的神色實應畏懼、甚至憎恨陛下才對。”曹丕聽後大悅,方知其意。

當年,蜀司徒許靖曾執兄禮以事陳羣之父陳紀,又與陳郡人袁渙、平原人華歆、東海人王朗等親善;所以陳羣在魏初爲公輔大臣時,常與許靖有書信往來,重結舊好,情義款至。

黃初三年(公元222年),劉巴去世後,陳羣齎信與丞相諸葛亮,問劉巴的消息,並稱“劉君子初”,甚爲敬重。

黃初四年(公元223年),陳羣與僕射司馬懿並舉泰山人鮑勳爲宮正。

同年,陳羣與司徒華歆、司空王朗、太史令許芝、謁者僕射諸葛璋分別致書與蜀相諸葛亮,向其陳說天命人事,希望蜀漢能舉國稱藩,但徒勞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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