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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罪犯不怕砍頭怕流放?背後什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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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道“伴君如伴虎”,在皇權至上的古代,皇帝的言行舉止,喜怒哀樂,都被賦予非凡的意義,往往一瞬間就可決定一個人的生死禍福。清朝康熙時期的大臣方苞,應該對這一點體會最深。方苞,安徽桐城人,是清朝著名的學者、詩人、文學家、思想家,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名臣。

清朝的罪犯不怕砍頭怕流放?背後什麼原因?

方苞成長於人文薈萃、文風興盛的江南,他出身於官宦世家、書香門第,自幼受到良好教育,飽讀書史,滿腹經綸,年紀輕輕就成爲享譽江南的名士,在三十二歲時考取江南鄉試第一名,後又考取康熙四十五年進士榜第四名,有清朝“江南第一才子”之稱。康熙末期,方苞已經在內廷南書房擔任文學侍從之臣,頗受康熙器重,端的是前程似錦。

然而,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禍,卻讓方苞的人生之路波折橫生。方苞早年的一位好友戴名世,曾經編著了一本詩文集《南山集》,方苞曾經爲這本文集寫了序言。結果戴名世和其作品捲入文字獄,康熙震怒下令徹查,方苞自然也脫不了干係,被關入京師刑部大牢,在這裏度過兩年時光。

方苞自幼生長於錦衣玉食的富貴之家,之前對監牢之事沒有任何概。這次突如其來的牢獄之災,倒給他創造了一個“體驗生活”的“機會”。方苞以文人特有的敏感心態和敏銳的觀察力,詳細審視着刑部大牢中的方方面面大事小情,並寫成了《獄中雜記》一書。

方苞在這篇文章中,以他2年的坐牢經歷,對清朝刑部大牢中種種令人觸目驚心的黑暗狀況,進行了如實記載和披露。最讓他瞠目結舌的是,刑部大牢中的囚徒,最怕的刑罰不是被判斬殺等死刑,而是流放。按常理而言,被判處斬殺會一命嗚呼,而判處流放則好歹能保住命,爲什麼囚徒們反而怕流放?

經過兩年的細心觀察,方苞才揭開其中奧祕。原來,這種看似反常的現象背後,隱藏着一重重見不得人的黑幕。刑部大牢中囚徒的生死,《大清律》說了不算,皇帝說了也不算,獄卒、刑部大小官吏們纔是真正的裁決者。換而言之,即使囚徒身犯死罪,也並非一定就得死,全看你是否懂得其中“奧妙”。

清朝的罪犯不怕砍頭怕流放?背後什麼原因? 第2張

方苞在《獄中雜記》中記載,囚徒被刑部判斬刑後,獄吏會對囚徒說:“予我千金,吾生若”。如果其家屬儘快把金銀如數奉上,則該死囚就可平安無事,逃出生天。

原來,獄中經辦文書手續的胥吏,平時利用工作之便,已經暗中準備好若干加蓋刑部印璽的空白文書。在囚徒被押赴法場之前,都會有一道固定程序:把案卷上報皇帝“勾紅”,然後才施行。

胥吏們暗中做手腳,把相關案卷謄錄到空白文書上,內容案情都不更改,只是把該判斬刑的主犯名字,換成其他犯人的名字,“以案犯獨身無親戚者易汝名”,這個替死鬼通常是無錢無勢無親戚的光棍,以防日後旁生枝節。最後把這道文書上奏皇帝“勾紅”。這樣一來,該被判斬刑的死囚,就可神不知鬼不覺被“偷樑換柱”。

還有一種手段也很常用,《大清律》規定,案犯被判斬刑後,有一道稱爲“矜疑”的複審程序,本意是慎重從事,以防冤枉好人。刑部官吏們卻把這道程序當成漏洞,得人錢財與人消災,把“矜疑”運用的“爐火純青”,即使是板上釘釘的鐵案,也會被他們歪曲事實故佈疑陣,東拉西扯無中生有,使得案件三年五載久拖不決,最終不了了之。

此外,還有一種專門替人頂罪的“職業”囚犯,他們與獄中胥吏勾結,專門頂替身犯重罪的死囚,每次收費幾百兩至幾千兩銀子不等,再與胥吏瓜分,胥吏再通過一番暗箱操作,想方設法減免其刑罰。方苞親眼見過一個姓李的山陰人,專門幹這種營生,常年替人頂罪,成爲刑部大牢“常客”,收入不菲,“每歲致數百金”。

但一旦被判處流放,則局面頓改。一是流放不取人性命,不同於斬刑,沒有那麼多的複審程序,沒空子可鑽,轉圜餘地極小。二則因爲清朝流放地是在極北苦寒之地寧古塔,千里迢迢天寒地凍,生活條件艱苦惡劣,專門替人頂罪的混混們不願受那份洋罪,因此一旦被判處流放,只得認命。故此纔會出現囚徒們不怕斬殺只怕流放的奇觀。那個姓李的山陰人,最終就是一不小心攤了個流放,費盡心機也沒能改判,只得“悵然上路”。

方苞在刑部大牢被關押兩年,徹底領教了清朝內部的黑暗腐朽之狀,感慨萬千,寫下了這篇《獄中雜記》。當時還是號稱太平盛世的“康乾之治”期間,看來康熙老爺子的本事也是不咋地,連眼皮底下刑部大牢都管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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