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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誹謗卻不爭辯,元孝到底是怎麼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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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開皇二年(582年),原州總管元孝整接到一個商人的報案。商人的一批貨物在住所被偷走了,於是懷疑是和他住在一起的某人乾的,就拉着那人來到公堂之上,請求元孝整爲他做主。元孝整經過仔細盤查,發現那個被懷疑的人沒有偷竊的嫌疑,就當場把他釋放了。

面對誹謗卻不爭辯,元孝到底是怎麼想的呢?

商人大爲不滿,逐級上告,一直告到了京城,只是上告對象已變成了元孝整,說他收受賊人賄賂,徇私枉法,放縱賊人。朝廷對這起民告官的案件很重視,派專人來到原州進行查處。來人責問元孝整:“你爲什麼貪圖金銀賄賂,使賊盜恣意妄爲?”

這句指控的分量可不輕,輕則丟掉烏紗帽,重則入獄判刑。照理說,元孝整一定會拼命辯白,爲自己洗刷罪名,可事實是,他一句申辯的話也沒說,神色坦然地把所有的責任都攬在了自己身上。結果可想而知,元孝整被免官除職。

此後不久,戲劇性的場面出現了。一個盜賊在別的地方犯了案,爲了立功贖罪,主動招認所做過的其他案子,其中就包括髮生在原州的商人貨物被盜案。

面對誹謗卻不爭辯,元孝到底是怎麼想的呢? 第2張

隋文帝楊堅聽說了這件事,心裏有點過意不去,就把元孝整召進宮,不解地問:“你是朝廷的老臣,地位聲望都很高,你肯定知道收受賄賂、放縱盜賊不是一般的罪行,爲什麼還要承擔這個責任,而不爲自己申辯呢?”

元孝整答道:“朝廷將治理一州事務的權力委派給我,我卻沒能消除州內的盜賊而使百姓受到損失,這是我的責任。我處理案件失之草率,以致人家不服,因猜疑而誣告於我,這也是我的責任。如果我不承認收受賄賂,朝廷必定深究此事,又會有無辜百姓受繩索捆綁、公堂盤問之苦,甚至受冤屈的百姓會因此家破人亡,這又增加了我的罪過。我寧肯自己受點冤屈,也不願百姓遭殃,而增加自己內心的不安。”

文帝聽了,感慨不已,稱讚元孝整不愧爲忠厚長者,當即恢復了他的官職。

吃虧,是任何人都難免遇到的事,但明知吃虧,還吃得那麼安心,這就是一種修養和學問了。張之洞的一副對聯寫得實在精妙:“能忍耐終身受用,大學問安心吃虧。”有一種吃虧,可能在外在物質上受點損失,但卻因無愧於心而得到了精神的安寧。就像元孝整那樣,誰能說他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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