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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的大婚之禮到底有哪些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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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於宣統三年十二月廿五日(公曆1912 年 2 月 12 日)接受南京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所提出的《清室優待條件》,宣佈退位。皇宮外朝各部衙門皆被裁汰,只保留皇族、內務府與宗人府處理內廷。隨着日子一天天過去,小皇帝逐漸長大,對於在紫禁城的前清貴冑來說,最重要的就是爲溥儀籌辦婚禮。

溥儀的大婚之禮到底有哪些不同呢?

這場婚禮究竟有什麼不同呢?據清代禮制所載,“大婚”是指皇帝的婚禮,如果皇帝在即位前已成婚,那麼僅在登基後舉行冊封儀式,如把福晉冊立爲皇后。因此,只有幼齡即位、長至適婚年齡的皇帝纔有大婚之禮。而綜觀清代長達268年的歲月裏,僅有4位皇帝在位時舉行過大婚(溥儀大婚已遜位,故不列入),即順治帝、康熙帝與清末的同治帝、光緒帝,他們都是幼主繼位,由母后(孝莊太后、慈安太后、慈禧太后)掌握實權,因此直到大婚才冊後立妃。

這場在民初舉行的溥儀大婚儀典,與上述4位皇帝的大婚相比規模較小、花費也少,還是遵從滿族習俗在凌晨安排迎娶,仍吸引不少中外人士的目光,更是佔據各大報紙的重要版面。這場大婚,不少前朝遺老紛紛入京賀喜,但滿清遺老集結北京,頗有滿清誓師、效忠大會的聲勢,讓民國北京政府產生疑慮。雖然民國政府支持舉行溥儀大婚,也出力不少,如派出警力維持迎娶時的交通秩序、通融皇室開城門等,但並不代表民國政府允許1917年張勳復辟事件再次上演。而大婚過後,是否應該廢除優待清室、如何徹底消除帝制等議題,又再次困擾民國政府。

以傳統儒家社會觀念來說,成婚等於成人。這場婚禮過後,溥儀將以新的身分面對外界,而溥儀本人事後多年回憶當時結婚心境表示:“我從第一天起一遍又一遍地想着一個問題:‘我有了一後一妃,成了家了,這和以前的區別何在呢?……如果不是鬧革命,是我‘親政’的時候開始了!’”。

溥儀並沒有說錯,翻開清代歷史,前述四位幼主繼位的皇帝多是大婚的同時開始親政,順治帝於順治八年(1651年)正月行親政典禮,同年八月舉行大婚,時年 14歲;康熙帝則是在11歲大婚,到13歲時才親政。而同治帝是於同治十一年(1872)九月大婚,來年正月親政,時年17。光緒帝則是光緒十三年(1887)正月行親政典禮,同年閏四月舉行大婚,時年16。與他們相比,17歲結婚的溥儀,徒享皇室“大婚”之名,卻無“親政”之實。

畢竟大婚親政在清代有例可循,不能怪民國政府擔憂溥儀大婚後可能有進一步的行動。當溥儀於1924年被逐出紫禁城後,政府隨即成立“清室善後委員會”,分組查封宮殿,最後在養心殿發現一封打算於1924年春夏時密謀復辟的文件,裏頭有康有爲請溥儀外籍教師莊士敦代奏遊說的信函,還有內務府大臣金樑詳列如何密圖恢復等奏摺。委員會立即決定將這些文件發表公諸於世,甚至具函控告溥儀蓄謀背叛民國政府,不過因臨時執政段祺瑞已發佈大赦令,最後此案以不起訴處分。

這場大婚,對於溥儀、遜清皇室而言,都件重要的分水嶺。這場象徵成年的大婚,是溥儀萌芽恢復祖業的開端,想要擺脫從襁褓以來受人擺佈的狀態。對前朝遺老來說,這場代表少主成年當親政的大婚,在動亂的時局裏具有重要意義。從政府的角度來說,盤據在紫禁城的清代皇室,是要被捨棄的舊時代、舊文化的象徵,且溥儀成婚、成人,勢必要“當家作主”,北京政府又怎麼可能會放任溥儀在紫禁城中坐大呢。

溥儀的大婚之禮到底有哪些不同呢? 第2張

於是,新婚不到兩年,溥儀便被驅逐出宮,不過民國政府可能沒有想到,本是清除帝制殘餘的行爲,卻埋下日後溥儀東山再起的伏筆。溥儀離開深宮禁院的限制,卻又淪爲國際政局中的棋子。一心想祖業的溥儀,在日本關東軍的扶植之下,欣然前往東三省建立滿洲國。溥儀的一生雖經歷三次登基,但舊時代一去不復返,終其一生都沒有實現他的“親政皇帝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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