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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孝宗沒有驚天動地的大業績,爲何被叫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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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又和大家見面了,今天小編帶來了一篇關於朱佑樘的文章,希望你們喜歡。

明孝宗朱佑樘是繼朱元璋、朱棣以後,另一位被視爲大明有爲之君的皇帝,弘治一朝政治清明、社會經濟發展迅速,後世稱之爲“大明中興”。孝宗在位十八年,雖然沒有做出過驚天動地的業績,但他在關心百姓疾苦,體恤百姓方面,無疑是明代諸帝中做的最好的。

明孝宗沒有驚天動地的大業績,爲何被叫明君?

孝宗在位期間,經常受到自然災害的侵擾,百姓往往因此傾家蕩產,面對受災的百姓,孝宗都嚴令有關官員根據災情救濟百姓。據不完全統計,孝宗在位的十八年間,下令賑濟災民和免除受災百姓賦稅的稅糧不下六十次,此外,每年又有不同程度的減免或救濟。

弘治二年(1489年),以四川鬧饑荒下令湖廣漕米二十萬石發往四川,戶部又撥款三十萬給饑民籌買耕種的農具和種子;弘治三年,以河南受災,下令免除河南秋糧,還批准戶部減免湖廣稅糧的請求;弘治六年,減免兩京稅糧外,又減免了山西太原等府的夏稅,並同意山東巡撫的請求撥銀五十多萬兩、二百多石米賑濟山東饑民。類似的例子幾乎在弘治一朝每年都有發生。

明孝宗在賑濟災民、減免稅糧的同時,他又不斷下令減少對百姓的額外騷擾,減輕百姓的負擔。弘治元年(1488年),令浙江溫州、處州等地銀課一萬餘量,減雲南銀課二萬兩;弘治二年,再減浙江銀課;弘治三年,嚴禁內監加派皇帝御用物料,詔令罷內宮燒造瓷器;弘治十一年,罷陝西織造羊絨和福建織造彩布;弘治十五年,罷廣東採珠;弘治十六年,減蘇州、杭州織造三分之一;弘治十七年,罷南京、蘇州、杭州織造中官(太監)。

明朝中期以來,不斷髮生宦官、勢豪之家侵奪民利的事件,在這個問題上明孝宗大都能以大局爲重,作出妥善的處理。弘治三年(1490年)三月,針對內宮宦官奏請徵用土地擴大鷹坊、牧馬場,戶部尚書李敏上疏說:“鷹坊、牧馬場只有二百頃,餘下的都是百姓的祖業田產怎麼可以隨便從百姓手中奪取他們正在耕種的土地,做飛禽走馬的活動場所呢?”孝宗隨即批示,歸還百姓田地,並給予一定的補償。

明孝宗沒有驚天動地的大業績,爲何被叫明君? 第2張

弘治九年(1496年),順天府巡撫都御史屠勳也上疏彈劾宦官在寶坻港、峪山等地殘害百姓,對這些建議明孝宗都予以採納,下令禁止宦官們的這種無視百姓疾苦的行爲。

不僅如此,孝宗還能夠抑制外戚。當時的張皇后家在河北河間有皇帝賜給的土地四百頃,可是皇后家仍不滿足,還想兼併附近的一千多頃民田,對民田每畝加收二分稅銀,這種侵害百姓利益的行爲立刻遭到戶部尚書周經的反對。他上疏孝宗說:“河間的土地多是澇窪地,近年因爲天氣久旱,貧困的農民都退到河灘去耕種了,遇澇就一點收成也沒有。現在外戚張氏還想增加稅銀,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必將遺留下無窮的禍患,以臣之見,這是萬萬不可的。”

周經的這道奏疏引起了孝宗的重視,部分採納了他的意見,下令侵佔民田者如數抵罪。不過,孝宗並沒有阻止土地兼併的勢頭,貴戚侵佔民田的事情時有發生,以致河間百姓民怨沸騰。在這種情況下,弘治十一年(1498年),孝宗下令戶部和刑部人員赴河間查辦此事,最終解決了貴戚兼併土地的行爲。

爲了然百姓有更多休養生息的機會,孝宗還大力推行了一系列有利於百姓的措施,這些措施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百姓能夠安居樂業。

官吏稱其職,民才能安其業,孝宗在任命官吏出鎮地方時,經常告誡他們要勤政愛民。弘治元年閏正月,孝宗以河南按察使張鼎,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直隸保定等六府,就告誡他平時要“操練兵馬,修理城池,撫安軍民,禁革奸弊,撫植良善……”

明孝宗沒有驚天動地的大業績,爲何被叫明君? 第3張

或許明孝宗在文治武功方面確實不如朱元璋和朱棣,可他在對待百姓方面確實比他們做得更加出色,尤其是孝宗身上所具備的寬容、慈悲,更是古代帝王所難以企及的,他就是靠着關心百姓安危以爭取民心,維繫着大明王朝的一統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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