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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第118回:鴻雁三聲奇冤有救,新墳一祭舊恨方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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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清代民間通俗公案小說。早期版本亦稱《施公案傳》、《施案奇聞》、《百斷奇觀》,未著撰人。現存有嘉慶三年(1798)序文,道光四年(1824)刊本,可推知它前八卷九十七回大約成書於乾隆、嘉慶年間。其故事始於說書,後經人加工整理敷演而成爲528回的長篇小說。主要講述了康熙年間清官施仕倫在黃天霸等江湖俠士輔佐下剷除貪官污吏、破案捕盜的故事。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第118回 鴻雁三聲奇冤有救 新墳一祭舊恨方消

且說施公看得金有義一案,正自沉吟,忽聽對面鴻雁來叫。

施公暗想:這事定有屈情。伸手往籤筒內抽了一根,見姚能名字,便叫:“姚能聽差。”只見下面一人跪倒。施公說:“你拿此籤,隨着大雁前去。必要留神,落在何處,有什麼人物,只管報來。倘有徇私,追你的性命。”姚能大吃一驚,跪爬半步,往上叩頭,口尊:“大人,下役這兩條腿,怎能跟他那兩個翅膀?他是穿街越巷出城,從空中而過。請大人開恩,他若展翅騰空飛沒了,叫小人何處去找?”施公拍案,用手一指,高聲大喝說:“好大膽奴才,你竟敢搪塞欽差。本部堂自從初任,審無頭異案,審土地,他會說話;判官小鬼都問清;石頭、水獺猴兒能告狀;蛤蟆與狗都能訴冤。做知府,鬥智捉旋風;順天府斷清人蔘案;羅鼓巷我審過皁君。今日我看金有義這一案,必有屈情。偏遇大雁鳴之怪異,這乃信義之鳥,天差它前來鳴冤。叫你跟去,即當速往。竟敢抗差不遵。給我拉下去,重責三十大板。”姚能見勢不好,連忙叩頭:“下役願往。”施公即便吩咐住刑。姚能起身拿籤,來到鳥棲的廊檐之下,說是:“老雁呀!哪有冤枉,快領我前去尋找。老雁只待慢飛,我纔可跟了。你要一展翅,穿街過巷,明月蘆花,可無處尋覓。大雁爺爺,咱們走哇!”只見孤雁點頭,飛起看看姚能。衆人無不驚疑稱奇道:“異怪,不枉人稱賽包公,真是不錯。”

施公案第118回:鴻雁三聲奇冤有救,新墳一祭舊恨方消

不言衆文武衙役議論。衆目觀瞧那隻雁,慢慢的飛轉,真是等候公差的一般。那雁出城去。姚公差遠望那雁,飛到大樹林中,公差往上看那隻雁,仍是對着他亂叫。姚能看罷,笑了一聲說:“老雁哪!你在館驛中,沒聽見大人吩咐,要找到一個水落石出,也好銷差。”只見那雁不動,只是點頭。姚能不懂其故,不住的着急。正然胡思亂想。忽見林外來了一人。公差連忙將身躲在樹後偷看,卻是半老的婦人,面目焦黃,愁眉淚眼,年歲在五旬上下。穿一件藍布夾襖,青布單裙;鞋尖腳小,手拿香錁紙錢,來到墳頭前,將壺放下,雙膝跪倒,斟上酒,點着紙錁,帶淚說道:“三哥,你死得不久,若有靈有應,聽我一言。我丈夫名叫金守信。我孃家姓任。夫主已去世十數年,撂下孤兒寡婦。我兒名叫金有義,年方二十。素日奉公守法,貿易爲生,孝養寡母,並沒有行兇殺人。三哥,你是被誰殺了,亡魂該知道。你要有點靈,當叫殺人者償命,爲何冤枉好人?”直將那後來兒子如何入監,如何處斬,前後訴完。公差句句聽得明白,心中暗暗稱奇:大雁也會伸冤。擡頭一看,大雁早已飛去。又想:“見施公怎麼就說金有義這案冤屈呢?

看這婦人哭得實是可憐,我去勸勸她。”忽從遠地又來了個婦人,三旬上下,身穿重孝,白布漫鞋,滿臉的怒氣,走進林來,直奔那年老的婦人,不容分說,一把揪住那年老的婦人,摔倒在地,口中不住的罵道:“你那狗種!金有義無故的殺我夫主,你老娼婦還不解恨,又來找到墳上,下鎮物。”把掌掄拳,不住的亂打。那年老婦人滿地亂滾,口中不住哀告說道:“不親不友,無仇無恨,我來祭奠陰魂叫他顯個靈應,拿住殺人的囚犯,免得屈了好人,並無別的。”少年婦人仍是不聽,直是亂打。

姚能出來,向前說道:“這位娘子,不必動怒。方纔是我先來的,看見這位並沒別意。”年青婦女住手說道:“你是何人?在此何事?”公差說:“我叫姚能,在濟南當差。方纔我跟大雁前來,尋找屈情,領我到此。想你丈夫,不是金有義所殺。適才施總督在濟南放賑,由公館看過招呈,看出金有義這案,必有屈情。就去了個大雁,叫喚鳴冤。大人差我跟大雁前來到此地。你們二人也不必爭吵,跟我前去見大人。”兩婦人跟姚能進城,來到公館。公差說:“你二人略等一等,我進去稟明。”走到大人面前,雙膝跪倒,口尊:“欽差大人在上,下役奉諭跟雁出城,遇見老少兩個婦人,正是金有義那案。現今將她們帶來,候欽差審問。”施公心中歡喜,先把姚能問了詳細,然後叫帶婦人回話。公差答應,站起身來,來到外面,說:“你二人進去,把情由細細說明。”二人進角門,到案前跪倒。

施公案第118回:鴻雁三聲奇冤有救,新墳一祭舊恨方消 第2張

施公座上開言說:“你們各報姓氏。”婦人說:“青天大人,小婦人丈夫金守信,十年前身亡。小婦人孃家姓任。所生一子,名叫金有義,年方二十。只因家貧,尚未娶妻,就是母子度日。兒子倒也孝順,隨小婦人苦守清貧。也是該當有事,使的是獨門獨院,三間正屋,一明二暗。小婦人住東首,我兒住西首。那日母子晚間在東首閒坐敘談,忽聽西首有婦人說話聲音。小婦人生疑,只當金有義在外面勾引無恥婦女,引到家中窩藏。金有義聽見這話,急得跺腳捶胸說:‘我要有這些事,叫五雷把我轟死!’無奈何母子掌燈,往西屋去看。真是奇怪,有一銅鎖木匣,鎖上掛一把鑰匙。小婦人一見,又起疑心。我想此匣來得奇怪,把鎖開放一瞧,是五個元寶,各各縛着紅繩。我兒歡天喜地,口中唸佛。小婦人心中害怕,怕是來路不明,因財起禍。”施公說道:“這銀子乃是天賜,爲何害怕?”婦人說:“頭一件怕的是我兒瞞着我。再說,俗語‘外財不富命窮的人’,我母子再苦,也是前生註定,豈能更改?老爺,你老人家請想:小婦人寡婦失業的,帶着孩子,過這苦日子。雖然說夫死從子,卻何能盡由着他一個年青的孩子?見了此事,如何有不追問之理?要是他偷來的,也就裝不知道,跟着他吃喝,久後直是犯了事,我也有個教子不嚴之罪。這不是明觸王法,就死後也愧見亡夫。故此屢次的追問,他又說不出來歷。因此小婦人叫他捺出去,恐生出是非來。他金有義只是不捨。小婦人說:‘你要不談出這銀子來歷,連你帶銀同送到衙門去!’金有義就依婦人,不要這銀子,說:‘自然有個來歷。那日晚上剛睡覺,耳旁只聽恩人說話,唧唧喳喳,聽不準。想這銀子必定是說話的送來。就枕着匣子睡倒,試試他是財帛,可是邪怪。’小婦人只得聽從他,把匣子抱到家屋去。他枕着匣子就睡了。小婦人熄了燈光,也是合衣而睡,不能睡着。那天不過三更時分,忽聽金有義大叫:‘不好!’說是:‘母親快來。’小婦人連忙起身,點着燈,來到西屋一看,只見金有義驚惶失色,只嚷有鬼。他說:我枕着金描匣子,閤眼朦朧,並未睡着。看見五個白胖的小孩子,穿着紅緞子兜兜,手拉手兒,笑嘻嘻的說道:‘金有義,可嘆你大運不通,押不住我們五個。今日給你個信,你可記清去處:離此三裏之遙,有個富家窪,我們俱在那裏住。你要想到我們,那裏去找。’說完了話,手拉手兒出外去了。爲兒驚醒,一身冷汗,回手摸匣子就不見了。”

這些文武官員、差役聽得直是發愕,都說奇怪。施公座上開言說:“後來卻又如何呢?”任氏說:“青天老爺,以後總是我兒財心太重,不肯聽我說。那日天有五鼓,一人出了門,找銀子去了。小婦人在家候信,等到天亮,也未回程,恐怕冤家惹禍,倚門盼望。鄰舍告訴,方知準信,把小婦人的魂也唬掉了。”說到此處,淚如雨下,大放悲聲。施公沉吟說道:“金任氏再把鄰人告訴你的話語,細細說來。”任氏止悲,口尊:“大人,那時有人告訴,說是:‘金大媽,可不好了!你兒子在富家窪殺了個人,把腦袋裝在匣子內,抱着走呢!正撞見府尊太爺,將他鎖拿進城,送入監中,單等秋後抵償。’民婦無法,自己回家,只是打點往監中送飯。今日想起兒子冤枉,預備錢錁,往趙三墳前祭奠,求他陰魂有靈,保佑拿住兇手,好叫金有義不遭冤枉而死。祝讚未完,不想他妻來到,她說民婦來下鎮物,揪住就打,不容分說。多虧大老爺的公差勸解。他說有鴻雁鳴冤,帶領民婦前來。這是已往從前的話,並無半句虛言。”

施公暗想前後的話語,沉吟了一會,說道:“貴府,你差人去把犯人金有義提出監來,本部堂親審。”知府答應,連忙差人前去。不多時,但見公差鎖來一人。施公說:“金有義!”

有義看見他娘在公案前跪倒,金有義跪爬半步,口稱:“青天大老爺,容小人細稟。”遂把始末原由,細說一遍。施公聽罷,母子一言不錯,真是字字相同,一字不訛,可見真是實情。施公又叫:“金有義,你不該貪心妄想,以致平地起禍。你枕金漆匣子,夢見五個孩兒,他既說不在你家住,醒來不見,就該他自去自來,你又貪心去找,不聽母訓。又你在何處揀那匣子?俱實稟來。”金有義說:“小人不聽母言,走出門,到富家窪。三裏之遙,頓飯之時,到了富家後門口。星月之下,瞧見匣子。小人怕人瞧見,抱在懷中,回頭就走。走不甚遠,擡頭看見一片燈籠火把,原來是府尊太爺。嚇得小人才要躲避:誰知已被太爺看見,叫公差把小人叫回頭到轎前。太爺追問匣子裏面是什麼東西,夤夜孤身往哪裏去?小人見問,心忙意亂,嚇了個張口結舌。待說是銀子罷,又怕官府拿去算贓入庫。那時小人話就遲了。太爺叫公差把匣子打開一看,並無一個元寶,原來是血淋淋的人頭。府太爺叫人立刻給小人帶上了鎖子,跟到衙門。問小人爲何害人?死屍存在何處?兇器現在何處?首級爲何裝在匣內?小人見問,心膽俱碎,本無此事,怎能應承?任憑說破脣齒,府太爺不聽。各樣刑法,全受到了。只急得無奈,這才招認。府太爺問成死罪,這才收監。”

施公眼望知府說:“貴府,金有義殺死趙三,這一案訴詞內有隱情,你聽聽怎麼樣?本部堂審問清渾,內中有不到之處,只管提說。”陳知府曲背躬身說:“老大人才學深如淵海,卑職實不如也。又兼才疏學淺,卑職倘有不到之處,求老大人指教。”施公微微的冷笑說:“貴府此言差矣!府州官盡說:‘小的學疏才淺,不堪民命。’你不想這小民性命,都拿在府州、縣令手內。屈枉民命,蒼天不容!”施公又問那婦人:“看見匣子又有幾時?”說:“天有二鼓。”施公說:“叮嚀睡覺,到了何時?”說:“正到三鼓。”施公說:“你兒去追趕銀子,卻又何時?”說:“在四鼓。”施公說:“你兒出門,手拿何物?”

說:“是空手而出。”施公問知府:“貴府在何處與金有義相逢?是何時候?”陳知府說:“卑職正是四鼓撞見。”施公說:“這話就不明瞭,金有義四更離家,貴府四更拿的兇犯,時候不對。再說這四鼓夜已深了,手內又無兇器,難道他空手殺了不成?金有義倘挾仇把趙三殺死,再沒有把人頭盛在匣內,抱回家去的道理。本部堂不明,請問貴府,殺人是何兇器?”知府曲背躬身說:“卑職把金有義拿到衙門內審問,他在當堂招認:忽因挾夙日之仇,把趙三用刀殺死,兇器捺在河內,打撈不着。就是畫招,卑職纔敢定案。”施公微微冷笑,說是:“貴府,本部堂有幾句話,請聽明白。你我既食君祿,即當報雨露之恩;審問民情,當知仔細。人命重案,更得留神。待施某審明此案,自有分曉。”

施公又問趙三妻子說道:“你夫被人殺害,其中必有情弊,你也該知一二。金有義與你夫不親不友,哪裏的仇呢?男女一樣,都有天理良心,不許刁唆。明有王法,暗有鬼神,今日在本部堂下,若有一字不真,本院查出,定是不容。”梅氏見問,往上磕頭,口尊:“大人,民婦年三十歲,父母雙亡。十八歲嫁與趙三,算來十年有餘。膝下無兒無女,公婆早已棄世。丈夫嫖賭吃喝,狐朋狗友,任他所爲。無論怎麼不好,總是結髮夫妻,恩情似海。一旦被人殺死,民婦豈有不痛之理?要說金有義本是素不相識,非親非友,無仇無恨,他倒有個朋友,甚是相好。”施公連忙追問。不知梅氏說出何人?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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