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國學經典 > 古文名著 > 聊齋志異-郭安篇原文有哪些情節?該如何翻譯呢?

聊齋志異-郭安篇原文有哪些情節?該如何翻譯呢?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51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聊齋志異《郭安》原文

孫五粒[1],有僮僕獨宿一室,恍惚被人攝去[2]。至一宮殿,見閻羅在上,視之曰:“誤矣,此非是。”因遣送還。既歸,大懼,移宿他所;遂有僚僕郭安者[3],見榻空閒,因就寢焉。又一僕李祿,與僮有夙怨,久將甘心[4],是夜操刀入,捫之,以爲僮也,竟殺之。郭父鳴於官。時陳其善爲邑宰[5],殊不苦之[6]。郭哀號,言:“半生止此子,今將何以聊生!”陳即以李祿爲之子。郭含冤而退。此不奇於僮之見鬼,而奇於陳之折獄也。

濟之西邑有殺人者[7],其婦訟之。令怒,立拘兇犯至,拍案罵曰:“人家好好夫婦,直令寡耶[8]!即以汝配之,亦令汝妻寡守。”遂判合之。此等明決[9],皆是甲榜所爲[10],他途不能也[11]。而陳亦爾爾,何途無才!

[1]孫五粒:孫秠,後改名珀齡,字五粒。孫之獬子,孫琰齡兄,山東淄川人。明崇禎六年舉人,清順治三年進士。歷工科、刑科給事中,禮科都給事中,太僕寺少卿,遷鴻臚寺卿,轉通政使司左通政使。乾隆《淄川縣誌》五《選舉志》附有小傳。

[2]攝:捉拿,拘捕。

[3]僚僕:同一主家的僕人。

[4]久將甘心:謂久欲報復,以求快意。

[5]陳其善:遼東人,貢士,順治四年任淄川縣知縣。九年,入朝爲拾遺。見乾隆《淄川縣誌》四《秩官》。

[6]殊不苦之:謂對李祿很寬容,不使受刑罰之苦。

[7]濟之西邑:指濟南府西境某縣。按,此一附則之前,底本及二十四卷抄本有一段文字:“王阮亭曰:新城令陳端菴凝,性仁柔無斷。王生與哲典居宅於人,久不給直。訟之官,陳不能決,但曰:‘《詩》雲:維鵲有巢,維鳩居之。生爲鵲可也。’”

[8]直:徑直;竟然。

[9]明決:英明的判決。此處非是反語。

[10]皆是甲榜所爲:意謂都是進士出身的官員所幹的事。王阮亭所舉新城令陳凝,字端菴,浙江德清人,進士,順治五年至八年任新城知縣。“濟之西邑”之某“令”:當也爲進士出身。明清時,習稱進士爲甲榜,舉人爲乙榜。

[11]他途:此指甲榜之外,其他出身選官者。陳其善由貢士選官,也有這樣英明的判決,故曰:“陳亦爾爾,何途無才!”

聊齋志異-郭安篇原文有哪些情節?該如何翻譯呢?

聊齋志異《郭安》翻譯

孫五粒家有一個僮僕獨自住在一間屋內,他感到恍惚之間被人提了去。到了一座宮殿,看見閻羅王坐在上面,仔細地看了看他說:“錯了,不是這個人。”因此把他遣送回來。

回來以後,他心裏十分害怕,就搬到另一間屋裏去住了。這家另一個僕人叫郭安,看見牀鋪空着,於是就在牀上睡了。這家還有個僕人叫李祿,與那個僮僕過去就結有怨仇,早就想報復。這天夜裏拿着刀進入這間屋子,用手摸了摸,以爲是那個僮僕,竟把他殺了。郭安的父親就告到官府裏。這時陳其善擔任縣令,沒有嚴懲李祿。郭父哀痛哭叫說:“我這半輩子就只有這一個兒子,現在讓我依靠誰生活啊!”陳縣令就判李祿做郭父的兒子。郭父只好含着冤仇回去了。這件事的奇特不在於僮僕見鬼,而奇特在陳其善的判決。

聊齋志異-郭安篇原文有哪些情節?該如何翻譯呢? 第2張

濟南府西邊某縣有個殺人兇手,被害人的妻子告了他。縣令大怒,拍着公案大罵說:“人家好好的夫妻,你竟然叫人家成了寡婦!現在就把你配給她做丈夫,也叫你老婆守寡!”於是就判決兩人結成夫妻。這種英明的判決,都是進士出身的官員所辦的,其它途徑出身做官的人是辦不出來的;而陳其善是貢生也這樣斷案,所以說何愁沒有人才!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

詩詞名句
成語典故
神話故事
傳統文化
古文名著
姓氏文化
歇後語
對聯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