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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溝橋事變解讀:盧溝橋事變的必然性和偶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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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平、北岡伸一等中、日學者自2006年起開展共同歷史研究,成果於2014年10月由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在《中日共同歷史研究報告》中,讀者可以從雙方學者對同一問題的論述中瞭解歷史。

1937年盧溝橋事變爆發,標誌着日本全面侵華戰爭的開始。日方學者在關於盧溝橋事變的報告前言中稱,這場戰爭長達8年,與日方“早日結束事件的期待和焦慮”背道而馳,並“不得不承認導致此果的大部分原因在於日本”。

中國學者榮維木認爲,盧溝橋事變作爲個案,它的發生可能具有偶然性。但是它在很大程度上與日本的侵華政策相關,從歷史的演變過程來看,盧溝橋事變的發生有必然性。

那麼,一個明明已經平安歸隊的“失蹤”士兵,緣何成爲盧溝橋事變乃至全面戰爭的導火索?近衛文麿內閣“不擴大”事件的方針,爲何沒有阻止戰況擴展?日本陸軍內部的意見分歧、媒體輿論的渲染,爲何讓事態愈發緊張?報告也給出了基於日方史料的說明。

盧溝橋事變解讀:盧溝橋事變的必然性和偶然性

盧溝橋事變的發生有偶然性和必然性

1937年7月7日下午,駐北平豐臺的日本華北駐屯軍第三大隊第八中隊,在中隊長清水節郎大尉的帶領下,在盧溝橋以北永定河東岸宛平城附近回龍廟地區演習。19時30分開始夜間演習,其內容是:“從龍王廟(即回龍廟,下同,引者注)附近到東面的大瓦窯,向敵人的主要陣地前進,利用黃昏接近敵人,然後黎明時進行突擊。” 22時40分左右,從日軍演習陣地傳出槍聲,日軍稱一名士兵失蹤。槍聲過後不久,中日雙方就日軍失蹤士兵問題進行交涉。日軍要求進城搜尋失蹤士兵,遭到中方拒絕。事實上,在中日交涉前半小時,日軍失蹤士兵志村菊次郎已經歸隊,但日方仍堅持進宛平城調查。7月8日5時30分,日軍從沙崗炮擊宛平城。至此,7日晚開始的盧溝橋事變,揭開了中日全面戰爭的序幕。

表面上看來,盧溝橋事變的發生是由日軍演習時的“槍聲”而引發的,至今爲止並未發現有關“槍聲”來自何方的詳實史料,因此,盧溝橋事變作爲個案,它的發生可能具有偶然性。但是,有如下事實可以說明,盧溝橋事變的發生在很大程度上與日本的侵華政策相關。並且,這一事件很快導致了日本的全面侵華戰爭,因此,從歷史的演變過程來看,盧溝橋事變的發生又帶有必然性。

首先,事變中的日本駐屯軍來自豐臺,而豐臺並非駐屯軍的合法駐地。據1901年《辛丑條約》規定,包括日本在內的外國軍隊可以在使館區和黃村到山海關鐵路沿線若干處駐紮軍隊。1902年,日本“清國駐屯軍”(後稱中國駐屯軍)爲1650人,至1936年增兵後達5000餘人。因豐臺是連接平漢、北寧鐵路的交通樞紐,戰略地位十分重要,駐屯軍不顧《辛丑條約》的限制,於1936年5月起在豐臺強行建造兵營。不僅如此,當年發生兩次豐臺事件,駐屯軍把第二十九軍在當地的駐軍全部趕走。盧溝橋事變發生時,日本軍隊正是由豐臺派出的。時任日本陸軍參謀本部作戰部長的石原莞爾後來也承認:“我想(將通州駐兵的計劃改爲在豐臺駐兵)終於構成了盧溝橋事件的直接動因。”

其次,事變發生後日本採取了擴大戰爭的方針。盧溝橋事變發生的第二天,日本陸相杉山元大將即命令京都以西各師團延期兩年復員;海軍部也做出“準備好機動兵力,以備對華緊急出兵”的決定。雖然日本內部存在着“擴大派”與“不擴大派”的爭論,但從7月11日內閣公佈《向華北派兵聲明》後,“不擴大派”的聲音完全被“擴大派”的聲音淹沒,陸海軍均做出了擴大戰爭的準備。杉山元甚至認爲:“事變大約用一個月的時間可以解決。”

盧溝橋事變解讀:盧溝橋事變的必然性和偶然性 第2張

盧溝橋事變發生後,中日兩國進行了短暫的交涉。一方面是駐屯軍與第二十九軍的現地交涉,一方面是日本駐華總領事館與國民政府外交部的交涉。交涉期間,日本不間斷地向中國派兵,同時,國民政府也派兵北上。7月28日,日軍向北平中國軍隊發動總攻,很快佔領了北平,隨後佔領了天津,開始沿平綏、平漢、津浦鐵路向華北各地擴大戰爭。

中國方面,中國共產黨於盧溝橋事變後不久發表通電,號召“全中國同胞,政府,與軍隊團結起來,築成民族統一戰線的堅固長城,抵抗日寇的侵掠”。7月17日,蔣介石在廬山發表談話,提出“如果戰端一開,那就是地無分南北,年無分老幼,無論何人皆有守土抗戰之責任,皆應抱定犧牲一切之決心”。8月22日,中國紅軍改編爲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年底,南方紅軍改編爲國民革命軍新編第四軍。9月22日,國民黨中央通訊社公開發表《中共中央爲公佈國共合作宣言》,23日,蔣介石發表《對中國共產黨宣言的談話》,國共兩黨合作抗日的局面形成。

“我們不得不承認導致此果的大部分原因在於日本”

1937年7月發生的日中兩國間的衝突事件,儘管引發了全面戰爭,但雙方避免正式宣戰,而且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1941年的太平洋戰爭開戰之前,這也是本次日中衝突的一個特徵。導致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就是,正式宣戰要承受美國中立法的適用,因而可能招致與遭到經濟制裁同樣的後果。另外在日本,人們認爲如果把“衝突”升級爲“戰爭”,會爲早日解決事態增加障礙。從要準備與原假想敵的蘇聯和美英進行對決的角度考慮,則必須避免日中糾紛的長期化。因此,日本在戰爭之初將此稱爲“北支事變”,在戰火擴大後的1937年9月以後才正式改稱爲“支那事變”。

另一個特徵是,日本在整個日中戰爭期間曾無數次嘗試過多種形式的“和平工作”。(在中國稱和平交涉或和談,本文中的“工作”基本上都爲和平交涉活動之意。——譯者注)這也反映了其對早日結束事件的期待和焦慮。但是與希望早日結束的焦慮背道而馳的卻是最終戰鬥超過了8年,比經正式宣戰而開始的戰爭更爲激烈,並迫使兩國國民承擔了巨大的負擔、做出了巨大的犧牲。尤其是給成爲戰場的中國留下了深深的傷痕,我們不得不承認導致此果的大部分原因在於日本。

盧溝橋事變解讀:盧溝橋事變的必然性和偶然性 第3張

盧溝橋事件的爆發

在1937年的華北,以宋哲元爲委員長的冀察政務委員會統括河北、察哈爾兩省。因這個冀察政權是國民政府作爲所謂“緩衝機構”而設置的,與冀東政權性質不同,所以日本中國駐屯軍(以下簡稱駐屯軍)中爲數不少的人對其親日姿態並不信任。另一方面,駐屯軍頻繁進行夜間演習,這被宋哲元率領的第二十九軍視爲“挑釁行爲”,從而過度地引發了冀察政權方面的警戒心理。

7月7日傍晚,駐紮豐臺的駐屯軍步兵第一聯隊第三大隊第八中隊,在宛平縣城北側永定河上的盧溝橋畔進行夜間演習。晚上10時40分左右,日方兩次受到來自左岸堤防陣地方向的槍擊。中隊長清水節郎傳令將此事報告豐臺的大隊本部。大隊長一木清直命令通過警備召集(所謂警備召集,是指爲防備海上來敵、河面來敵以及地面來敵而進行的兵力召集,包括敵人已經來襲或有來襲之虞兩種情況。——譯者注)組成的500人的部隊向宛平縣城附近的一文字山出動。次晨3時半左右,由於到達一文字山的部隊在龍王廟方向聽到了槍聲後,向北平的聯隊長牟田口彙報了情況,於是牟田口下令開戰。一木大隊一方面於5時發出攻擊令進入戰鬥狀態,另一方面命令第八中隊前進,以包圍攻擊堤防陣地的中國軍隊。前進中的第八中隊與中國軍隊之間的戰鬥一開始,一木就於5時半下達了總攻擊令。此間,在兩次槍擊之後該中隊一名士兵失蹤,雖然不久便平安歸隊,但這一消息卻拖延很久都沒有向大隊本部報告,成爲導致此次事態發展緊迫的原因之一。

戰況擴展之要因

在當地持續交戰的過程中,7月8日,參謀本部作戰部部長石原莞爾代替正在療養中的次長今井清向參謀總長做了彙報,爲防止事件擴大以參謀總長名義向駐屯軍司令官下令,“應避免繼續行使武力”。9日,以參謀次長的名義提出了禁止中國軍隊在永定河左岸駐紮、處分負責人、謝罪及取締抗日團體等停戰條件。停戰交涉在北平特務機關與第二十九軍代表之間進行。7月11日,第二十九軍接受了(1)道歉和處分負責人,(2)不在宛平縣城、龍王廟布軍,(3)取締抗日團體等要求。11日晚8時,於當地締結了協定。

另一方面,近衛文麿內閣在7月8日召開的臨時內閣會議上,對於此事件雖然決定採取“不擴大”的方針,但這個“不擴大”並不意味着限制動員派兵到華北。在7月9日的臨時內閣會議上,陸相杉山元提議有必要從日本本土派遣3個師團,但因遭到其他閣僚的反對而取消。但是,7月10日在當地龍王廟再度發生衝突後,11日的內閣會議上,在採取不擴大、當地解決之方針的同時,還同意了陸軍省部要求派遣3個師團的提議(實際上派兵被予以保留)。但在同日下午6時過後的派兵聲明中,卻斷定“毫無疑問此次事件是中國方面有計劃的武裝抗日”,並表示“放棄爲不擴大事態的和平交涉”。

近衛首相在11日晚召集輿論界、政界和財界的領導人,爲了敦促國民政府反省,指出:“派遣關東軍、日本朝鮮軍以及從日本本土調派相當的兵力,目前已是不得已之事”,從而要求全面配合派兵。雖然近衛並不希望事態擴大,但他相信如果表現出將要派兵的強硬姿態,按理說“中國方面會屈服”,事件因此可以在短期內得以解決。

盧溝橋事變解讀:盧溝橋事變的必然性和偶然性 第4張

總而言之,在決定派兵的同時公佈此一決定,是無視與此同時在當地進行的爲停戰所做的努力之行爲,這也使得其後的交涉工作變得困難。(注:作爲天津特務機關人員出面與第二十九軍進行停戰談判的今井武夫回憶道:“正因爲是日華雙方爲局部解決而努力的這樣極其微妙的時期,這次朝議決定給我們當地日本方面代表的行動造成困難,同時也惹起中國方面的連鎖反應,態度變得強硬,給雙方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影響。”今井武夫『支那事変 回想』、 書房、1964、31~32頁。 )

中國的抗日氣氛高漲也使得中國方面接受妥協的停戰方式的可能性變小。中國共產黨在事變發生後第二天,即8日,通電全國,要求發動“抗日自衛戰爭”和國共合作。而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鑑於對日抗戰內外體制的籌備還未完成,暫時以事件的和平解決爲重點。因此,在17日的廬山談話(19日公佈)中表明其決心,即儘管寄希望於以外交方式來解決,但如若到了無法解決的“最後關頭”,則必須進行抗戰。

這期間,在天津爲解決此次事件的努力仍在繼續。7月19日,在當地軍隊之間,中國方面接受了日本方面的條件,簽訂了有關取締排日言行的實施條款(停戰細節協定)。

駐屯軍於21日,給東京陸軍發電報稱“二十九軍全面接受我軍的要求,正逐漸付諸實行”,以表達其慎重派兵的論點。在此前一天的20日,應陸軍省部的要求,內閣會議同意派兵華北。但又根據駐屯軍的意見和參謀本部派遣人員的當地形勢考察報告,參謀本部再次擱置了派兵計劃。

但是,25、26日連續發生小衝突事件(廊坊、廣安門事件),以此爲契機,陸軍決定實施已被延期的3個師團的調兵動員,並在27日得到內閣會議的同意。於是,駐屯軍28日開始全面攻擊,第二天基本控制了永定河以北的北平、天津地區。隨後發生的通州事件,是在日本形成對中國採取強硬態度的輿論的決定性因素。

雖然事態擴大至此,但其不擴大方針仍被堅持下來,參謀本部的派兵計劃及作戰範圍都以只限定在北平、天津爲基本方針。自7月底起,作戰部部長石原、軍務課課長柴山兼四郎一起向外務省和海軍方面做工作,以尋求由國民政府方面提出停戰要求的可能性。在陸、海、外三省共同定下的停戰條件的基礎上,又委託日本駐華紡織行會理事船津辰一郎在上海與中國方面接觸(船津工作)。船津於8月7日抵達上海開始進行接觸,但因上海形勢緊迫而未取得進展。

爲什麼沒能抑制住當地軍隊的行動?

盧溝橋最初的槍擊事件是“偶然發生的”,(注:在日本的研究者中,事件緣由偶然發生的槍擊的論調爲主流;在中國的研究者中,日軍有計劃的槍擊論、陰謀論則較多。秦鬱彥『盧溝橋事件 研究』(138~182頁)推斷是由於二十九軍士兵偶然發槍引起;安井三吉『盧溝橋事件』(研文出版、1993,168、300~316頁)雖也持偶然發生的論點,但質疑事發當時日軍的反應。) 當地也爲進行局部解決付出了努力。但視這次衝突事件爲良機,駐屯軍(後來的華北方面軍)和關東軍爲打倒蔣介石政權和實現佔領華北的構想,以佔絕對優勢的軍事力量推動了此次事件的發展。未能抑制住當地軍隊行動的理由之一就是,在陸軍內部存在所謂的“不擴大派”和“擴大派”的對立。作戰部部長石原等“不擴大派”認爲,與中國的戰爭恐怕無法避免長期化,消耗國力造成對蘇備戰的障礙,從而可能招致蘇聯的介入,因此他們主張局部解決。而軍事課課長田中新一和作戰課課長武藤章等“擴大派”自事件爆發後持“一擊論”,主張趁機給國民政府軍一次打擊,迫使國民政府轉換抗日的姿態,一舉解決日中問題。在陸軍部內主張“一擊論”者超過“不擴大派”,屬於多數派。

盧溝橋事變解讀:盧溝橋事變的必然性和偶然性 第5張

事件發生以來最爲重要的最初的幾天裏,通過外交途徑進行的接觸,也僅僅是南京的參事官日高信六郎和中國外交部的幾次交涉,處理事件的主導權掌握在陸軍手中,外交當局則顯得毫無力量。事件的“擴大”,政府和輿論都有責任。如前所述,無視當地的停戰努力就早早地決定派兵、與之持同樣論調的近衛首相和向“膺懲暴支”一邊倒的媒體的論調等,都是助長日軍趨向於侵略華北的綜合因素。近衛內閣也認爲,與其抑制事態擴大,倒不如把這次事件視爲打開陷入僵局的對華政策的好機會,在預測蔣介石政權會在短期內戰敗的基礎上,容許大量派兵,使在當地解決事件的努力付之東流。

其間,蔣介石在7月29日召開緊急記者會,宣佈認爲當前的事態爲“最後的關頭”“局部解決的可能性已經完全沒有了”,明確表明了抗戰決心,將着手解決國共兩黨之間的問題,與共產黨攜手組成抗日統一戰線(第二次國共合作)。蔣介石爲了掌握在統一戰線中的主導權,締結《中蘇互不侵犯條約》(8月21日),要求蘇聯對日參戰(11月26日),將華北事態向國際聯盟起訴(9月12日)等,以戰爭的“國際化”所帶來的最後之勝利爲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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