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禁止纏足,卻仍屢禁不止,孝莊:纏足進宮者,殺的故事大家喜歡嗎?今天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
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就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才將布帶解開,甚至有人終身纏裹。
纏足使腳變成畸形,其過程十分痛苦。
如此,古代女子為什麼要這樣傷害自己呢?
據史學家考證,纏足始於宋朝宮廷,是貴族身份的象徵。
據《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
於是,女性裹腳在宋朝上流社會漸漸流行起來。
如林語堂先生解說:“其作用等於摩登姑娘穿高跟皮鞋,且產生了一種極拘謹纖婉的步態,使整個身軀形成弱不禁風,搖搖欲倒,以產生楚楚可憐的感覺。”
正是這種感覺特別激發男性保護欲。
加之古時女性只是依附男性而存在。
千百年來,由人們不斷變化和演繹,女性裹腳已經成了“正常化”現象。
然而到了清朝,由於民族文化不同,統治者下令禁止女性纏足。
同時還下令“剃髮”、“易服”。
這些政令在起初遭到激烈反抗。
之後在清政府強烈鎮壓下,“剃髮”、“易服”兩道政令最終還是全國普及了。
但是“禁止纏足”卻沒有達到統治者預期。
究其原因,小編認為有以下幾點:
第一,傳統文化中,女性裹腳習慣已經根深蒂固,難以改變。
如前所述,女性纏足歷史長達千年。
歷朝歷代著名文人都有對其正面描述以及詩詞讚美。
如大文豪蘇軾曾經專門作詞《菩薩蠻》詠歎纏足:“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經過上千年漫長的發展,女性纏足習俗已經融合成漢民族傳統文化的一部分,甚至關乎到女性所在家族之顏面。
如此深入骨髓的文化因素是很難被撼動的。
古時候男性對於女性的小腳倍加推崇,認為“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的小腳女人才是美女的標誌。
在封建社會,女性依附於男性存在,為了討好男性,犧牲自我還覺得理所應當。
尤其是清朝時期,男人尤愛“不足三寸” 之金蓮,還有評價標準:腳型以瘦且尖型為美,腳背弓起,豐滿多肉,即所謂的“瘦削端正”。
於是,越來越多的女性拿自己去比照這一“選美標準”,導致裹腳陋習之風愈演愈烈。
第三個原因,清政府態度不堅定,連皇帝都愛上女人的小腳。
清朝入關之初,為了征服中原地區漢文化,曾下嚴令禁止婦女纏足。
據《清史稿》記載,1642年,清廷釋出上諭:“凡是時所生女子,嚴禁纏足”。
但是到了康熙,卻放鬆了對女性纏足的監管。
如此反覆幾次之後,最終不了了之。
由此,還產生了一種說法是“男降女不降”。
總有聲音對此說三道四。
清廷為了征服漢文化,推行“剃髮”、“易服”手段極其殘酷。
可為什麼對同樣是漢文化的“女子裹腳”卻如此“寬容”呢?
說到底,還是男性對畸形小腳的病態愛戀和推崇佔了上風。
關鍵是此風已經由民間吹至宮廷。
據記載,咸豐皇帝有四個纏足的妃子,備受寵愛。
然,孝莊太后曾釋出上諭,禁止纏足漢人女子進宮,違者斬殺。
這四個妃子礙於祖制無法進宮。
於是,咸豐把她們養在圓明園。
據記載,咸豐每年駐園長達十個月之久,寵愛纏足的妃子是一個重要原因。
真是十分可悲又諷刺的一個現象!
“女性纏足”的根源還是在古時婦女地位地下,沒有自我,完全依附於男人。
直到“男女平等”、“解放雙足”等思想全面推廣開來,女性纏足的陋習才終於退出歷史舞臺,直到今天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