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歙的故事大家喜歡嗎?今天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
在我國那漫長的封建歷史當中,世襲的爵位不少,世襲的官職也不是沒有,可要是在朝代更替之後還能世襲的官職,那可就屬實不多見了。
無獨有偶,東漢著名的政治家“歐陽歙”便是這麼一個,據《漢書》記載,“自歐陽生傳《伏生尚書》,至歙八世,皆為博士。”
也就是史上著名的“歐陽八博士”,這裏的“博士”可不是我們現代意義上的學術學位,而是一個專門以傳授知識、研究學問為主要內容的官職。
而歐陽氏的第八代傳人“歐陽歙”西漢末年任博士以後,並沒有就此平淡地走完一生,因為他遇到了王莽奪政。
但是王莽也沒有因為他是前朝遺臣而刁難於他,反而還給了他一個“長社宰”的職位,但大家以為這就完了嗎?
並沒有,因為之後在東漢建立後,劉秀又將其封為了“鄱陽侯”,並於建武十六年拜相,官拜大司徒,也就是當時的丞相。
很顯然,歐陽歙這個人是真的有本事,否則也就不會在西漢、王莽、以及東漢之時都備受青睞。
可問題是在建武十七年,歐陽歙拜相才一年多點,就因為在地方貪污了萬餘錢而被劉秀治罪了。
千餘人為歐陽歙求情
按常理來講,既然是貪污,那肯定是罪有應得對吧。
然而當時的情況卻並沒有這麼簡單,就像《太平御覽》中所記載的,“坐在汝南贓罪萬餘,發覺下獄。”
以歐陽歙那大司徒的身份,這萬餘錢恐怕還趕不上劉秀對他的賞賜多吧?
而且歐陽歙這個人在學問上的研究也是真的深,為東漢培育了數百上千名棟樑之才。
所以在這次事件發生以後,很快就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對,甚至還有上千人專門守在宮門口苦苦哀求。
尤其是其中一個名叫“禮震”的學生,專門跑到京師向劉秀上疏,打算用自己的命來抵老師的罪過。
在這種情況下,大家説劉秀該怎麼處理,這裏大家要着重注意一下,封建時期的法律制度可沒有我們現代這樣完善。
換言之,封建時期遇到這種羣情激奮的事件之時,往往都會不了了之,皇帝收回詔令或者側面用皇權壓制下去的事情也絕對不少。
就好比唐朝時期的唐太宗李世民,其就曾因為魏徵的直言進諫而多次下詔要治魏徵的死罪,可最後怎麼樣,不還是沒有嗎。
這也就意味着劉秀完全是有能力找到放歐陽歙一馬的藉口的,否則因為萬餘錢這點小小的損失而導致剛剛建立的政治體系出現隔閡可就得不償失了。
可是劉秀並沒有,依舊堅持治了歐陽歙的罪。
這又是什麼原因呢?
法不容情
其實也很簡單,因為歐陽歙貪污事件被發現的不是時候,就算劉秀有意放歐陽歙一馬也不行。
大家想啊,劉秀治歐陽歙貪污罪的時候,正是劉秀為了增加國庫賦税以及打擊土地兼併而“度田”的關鍵時期。
而且“土地兼併”這個問題的弊端在西漢末年就已經開始凸顯,每一年大部分的收成既沒有落到百姓的手上,也沒有落到政權的手上,反而是落到了那些大地主以及豪強階層的手中。
在王莽奪政的那段時期,其實也曾想辦法治理過這個問題,他想直接收回大地主手中的土地,然後分配給百姓。
可問題在於王莽的手段太過激進,完全就脱離了當時的實際,其並沒有考慮到大地主在土地兼併這一塊早已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勢,短時間的強制手段根本就不可能成功。
從而也就直接導致王莽在抑制土地兼併的這一方面其實也並沒有取得什麼效果。
之後也就到了光武帝劉秀執政時期,土地兼併的勢頭愈演愈烈,改革土地政策、抑制兼併顯然也就成了劉秀穩定政權的當務之急。
可劉秀還能怎麼辦呢,懷柔政策這些大地主不上當,強制手段又有可能激起這些大地主的武裝反抗。
思前想後之下,也就有了“度田”這樣一個折中的法子,也就是重新清丈全國土地。
説白了也就是暫時不收回這些被地主豪強兼併的土地,但是這些大地主不得隱瞞不報或者少報,不得借漏洞趁機中飽私囊。
繼而等土地丈量的差不多了,便可以通過遷徙豪強到其他地方定居等諸多方式來輕鬆的收回土地。
顯而易見,在遷徙豪強等回收土地的方式正式推行之前,對於土地數據的精準掌控無疑就顯得極為重要。
而歐陽歙貪污的手段,正好就是藉着清丈土地的契機少報了一部分土地,從而將這一部分隱瞞不報的土地税收變成了自己的。
在那個節骨眼下,大家説劉秀能放過嗎?定然是不能的,一旦放過,那前面好不容易樹立起來的威信可就全部付諸於東流了。
而且有了這麼一個饒恕罪行的先例,其他隱瞞不報或者少報的被發現以後又該怎麼治罪?
所以,對於劉秀而言,歐陽歙對於東漢的功勞他是知道的,可是在那個節骨眼下,就算是他再看好歐陽歙,兩者之間的情分再多也沒用。
因為“法不容情”,律法的威嚴不容踐踏和褻瀆,一旦饒恕了歐陽歙,也就等同於是在律法層面上開了一條貪贓枉法的後門。
長此以往,不但民眾利益會受到傷害,東漢政權的根基更是會因此而存在崩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