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衞(1582年-1646年),字伯仁,號東籬,明朝著名文學家、書法家和政治家。他曾擔任過禮部尚書、兵部尚書等職務,但最終因為與當時的權臣魏忠賢不合而被滿門抄斬。
關於李衞的家庭生活,歷史上並沒有確鑿的記錄。有一些文獻記載稱,李衞曾經娶過一位名叫陳氏的妻子,並育有一子。但是這些記載並沒有得到歷史學家的廣泛認可,也沒有詳細的史料來證實其真實性。
事實上,李衞在明朝末期的生活十分清貧,沒有留下太多關於家庭生活的記錄。他的文學作品以清新脱俗、自然流暢著稱,被譽為“清流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書法作品也同樣受到很高的評價,被譽為“東籬體”。
因此,我們無法確定李衞實際娶了誰,也無法得知他家庭生活的具體情況。不過,無論怎樣看待李衞的家庭生活,他的文學和書法成就以及他在政治上的一定影響力都為後人所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