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4日 (農曆二月初五),《反分裂國家法》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批准政府工作報告,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後,2005年3月14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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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1名代表出席閉幕會,符合法定人數。閉幕會由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行主席吳邦國主持。胡錦濤、温家寶、賈慶林、曾慶紅、黃菊、吳官正、李長春、羅乾等和大會主席團成員在主席台就座。
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全場響起長時間熱烈掌聲。隨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簽署第三十四號主席令,公佈了《反分裂國家法》。這部法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