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型戰列艦,根據三個《限制海軍軍備條約》而設計、建造的戰列艦,簽約國家分別是美國、英國、日本、法國和意大利等五國,時間1922年至1936年12月31日。
概要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勝利國曾因為維護自身的利益而進行近乎瘋狂的海軍競賽,為了避免軍備競賽拖垮內政而簽訂海軍條約而嚴格限制各國大型軍艦數量;但是戰艦有使用年限的限制,為了替換老舊艦隻,條約允許服役20年的戰艦可以以1:1的方式用新戰艦取代。
戰艦尺寸限制在標準排水量35000噸以下,主炮口徑16英寸以下,隨後倫敦條約也繼承了這項規定,但是第二次倫敦海軍協定大部分國家因為以限制不合理的理由退出後,條約主要推廣國家英國、美國因條款允許排水量放寬到45000噸,但是放寬限制的涵義代表條約已名存實亡,條約國必須以更強的武裝去面對衝突。
由於總重量的限制,各國必須開發更多的新技術去滿足同噸位下的需求,同時也存在各種指標戰力的妥協,這個年代的戰艦的特點就是在先進中具備着矛盾,故開戰後此時期服役的戰艦多得進行改裝滿足實際需求。
條約型戰列艦列表
英國
納爾遜級戰列艦(Nelson Class)
英王喬治五世級戰列艦(King George V Class)
美國
北卡羅來納級戰列艦(North Carolina Class)
南達科他級戰列艦(South Dakota Class)
法國
敦刻爾克級戰列艦(Dunkerque Class)
黎賽留級戰列艦(Richelieu Class)
意大利
維托裏奧·維內託級戰列艦(Vittorio Veneto Class)
日本
金剛級替代戰艦計劃
相關條目
限制海軍軍備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