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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匡胤設置公使錢的最初目的是什麼?為什麼後來沒能發揮其本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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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宋朝的公使錢嗎?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詳細介紹。

官員的貪腐問題在中國古代幾千年的中央集權統治中,一直為歷代統治者所重視。如各朝各代都會以嚴厲的法律懲罰以威懾官員的貪腐之心,最為典型的就是在朱元璋的高壓政策下官員貪腐的現象在當時得到了短期的遏制。而在相距明朝幾百年前的宋朝,不止有法律懲罰,還想出了“公使錢”來防範官員以各種名義盤剝百姓。

何為公使錢?就是宋朝各級政府機構的辦公經費,這筆錢主要用於迎送、犒賞官員。宋太祖趙匡胤最初設置公使錢的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官員腐敗的可能性,通過這種朝廷撥款的方式來滿足官員日常的應酬活動,有足夠的銀錢設宴款待過往官吏。如此一來,沒了對銀錢的迫切需求,官員盤剝百姓的現實需要和內心動力就大大降低了,從而實現官與民和諧相處,其樂融融的景象。

趙匡胤設置公使錢的最初目的是什麼?為什麼後來沒能發揮其本來作用?

公使錢的發放形式有按月、按季和按年三種形式,如御史台和吏部的公使錢就是按月發放,尚書省則是按年發放。而公使錢的來源分為朝廷撥給和自籌經費,朝廷撥給並不是統一的數量,會根據州郡大小、所任官職的高低還有州郡的地理位置等因素綜合考量進行撥給。

比如説邊防重鎮的公使錢相較於其他地方就會多一些,因為邊將辛苦需要通過這種方式來安撫他們,使他們感知到朝廷對他們的關心和重視。還比如説與少數民族相接的州郡,也會有較多的公使錢,因為公使錢中的一部分會用於招待少數民族,藉此維持雙方友好的關係。

當然,朝廷也對公使錢的使用也做了一定的限制,規定了數條禁令。官員若是過度使用、挪用或者盜用公使錢會被追究責任,受到懲罰。輕則杖責或者是被彈劾罷官,重則性命不保。還有禁止官員以公使錢進行回易,就是指將公使錢用於他處而從中獲取利益。

除了這些禁令,朝廷還將公使錢的管理集中於中央。中央有權檢查地方公使錢的使用是否得當,公使錢的額度是否合理,若是地方出錯,那中央就會削減公使錢的額度。

雖然設置公使錢的初心是為民着想,在宋朝初期由於官場盛行廉潔作風,“而皆畏清議,守廉儉”,公使錢確實起到了反腐的作用。但隨着時間的推移,公使錢在使用中逐漸出現異化,淪為官員的私庫。

趙匡胤設置公使錢的最初目的是什麼?為什麼後來沒能發揮其本來作用? 第2張

私用、挪用、過度使用公使錢逐漸成為常態,無論是公事還是私事,是為自己還是為姻親,“一文以上皆取辦於公庫”。有些官員在籌備宴會,採購宴會所需物品時,還會向百姓開出空頭支票,拖欠費用遲遲不給,最後百姓也只能悶聲吃虧。可以説,這時的公使錢已經與宋太祖趙匡胤設想的公使錢大相徑庭了。

一方面,是由於“但不入己”的評判標準成為官員貪腐的可趁之機。宋人評判公使錢的使用是否有問題,主要在於錢是否流入官員本人的口袋中。就如同范仲淹為張亢、滕宗諒辯護時所稱以公使錢資助遊士乃是常例非個例,且並未用於自身,由此張亢僅得降職處分。

雖然錢確實沒有到官員口袋裏,但並不意味着官員沒有從中牟利,比如通過相互饋贈侵吞公使錢,通過高規格的宴會來取悦上司從而使自己的仕途一帆風順,還比如為自己的親友謀利等等行為。

趙匡胤設置公使錢的最初目的是什麼?為什麼後來沒能發揮其本來作用? 第3張

另一方面,是因為公使錢的設立被視為君主禮遇臣下的象徵,是官員的福利。宋朝自建國以來,對士大夫便是多加寬容,在錢財方面亦是如此。只要不是涉及大是大非,有一些拖欠或者濫用公使錢的行為發生,君主基本上都會視而不見,置之不問。而雖然對公使錢的使用作了限制,但這樣的限制是為了讓公使錢得以長期存在,使其作為禮遇士大夫的象徵作用維持下去。

如此一來,公使錢便被視為官員的福利,即使在使用上有所偏差,上至君主下至臣子都不會對此嚴加苛刻。

總而言之,作為一項志在反腐的制度,公使錢顯然未能發揮其作用。一方面是由於公使錢在制度設計上存在的缺陷,沒有形成完善的體系;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官員貪腐問題的持續性和廣泛性,只要是人擁有了權勢就很可能產生貪念,人性中的貪婪才是主導這一切的關鍵。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貪腐問題一直都在被打壓,但也一直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