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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林黨收商税是真的嗎 歷史上有沒有存在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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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東林黨商税的文章,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説到東林黨其實小編不太瞭解,但是感覺這個什麼黨的好像十分的可怕,並不是什麼好玩意了,其實他們就是明末的江南集團的士大夫官僚集團了,所有其實還真的是挺壞的,那麼最近很多人都在説一件事情,那就是東林黨不收商税,那麼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哦?下面我們不妨就着這個事情一起來分析揭祕看看吧!

東林黨收商税是真的嗎 歷史上有沒有存在這件事情

近一兩年,關於大明東林黨不收商税這個問題,可以説一直是一個比較熱門的話題,但是你説為啥不收,很多人張口就來一個東林黨自私自利,不愛國。在深究,很多人也就説不出個所以然了。

事實上,很多人是嘴裏説着什麼不受商税怎樣怎樣的,卻壓根不瞭解明代的商税制度。確切來説,明朝不是不收商税,而是自己定的商税太坑。事實上明代朝貢貿易制度崩潰之後,商品經濟進入了高速發展的時期,相應的,商業税收也就成了國家總收入中的一個重要份額。在何本方的《明代榷關淺析》中,詳細介紹了明代商業税收在各朝中的比重。單説內地關税(鈔關),就從弘治十五年(1502年)的佔額3%漲到了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的10%。後來因為朝廷大興土木、皇室奢靡、遼東戰事開啟,商税中的鈔關歲入在天啟五年(1625年)到達了480多萬兩,是萬曆二十五年407500兩的近12倍,由此可以看到商税在國家財政中的重要地位。

東林黨收商税是真的嗎 歷史上有沒有存在這件事情 第2張

明朝對於商業税徵收的部門,可以説是衙門林立,有税課司、竹木抽分局、鈔關等(這是幾個最重要的)。税課司,隸屬於户部,職責是制定各類商品的納税細則並收取商税;竹木抽分局,是從商人的木貨中抽取若干實物供應朝廷的土木工程,到明朝中期,這種實物抽取逐漸變成了等值貨幣的徵收;鈔關,出現於明朝中期,因為明初紙幣氾濫導致紙幣大幅貶值,為了緩解國家財政危機,朝廷採取措施疏通鈔法,其中一個方法就是強收寶鈔來加快寶鈔流通,故而在各地官道設立税口,類似於現代的高速公路收費,只不過收的更多。除了政府的專門税收部門,明代的宦官在得勢之後也會染指商税。從中央會有內監被派到各地的税課司去搞監察,因為明代文人的地位大多數時間是不如內廷宦官高的,因此各地出於討好的目的,就會讓宦官拿些分紅,久而久之,也就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規定了。到了萬曆二十四年以後,明神宗強加礦税,給大明各地的百姓帶來了沉重的負擔,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江南地區出現市人階級的暴動,專門反抗萬曆的礦税政策,這夥人中的精英,自覺地在東林書院總成一個政治團體,一起論政議政,這就是後來的東林黨。

關於税率,明初規定三十税一,針對一種貨物,實際操作起來卻是還要加收運輸費、貨税、門攤税,所以事實上三税一相加,就是十税一,也是不低了,畢竟在古代的農業帝國中,商業税無論如何也是佔不到主流的位置的,即使是商品經濟最為發達的宋代,商税也只是佔國家總税收的30%不到(什麼70%、90%的過分了,你就是工業時代這個比例都很誇張,不切實際),而大明僅是關税就已經佔了總税額的10%(萬曆年間),可以説比例其實很大。但為啥總感覺收不到錢呢?那就要説説明代的税制了。

東林黨收商税是真的嗎 歷史上有沒有存在這件事情 第3張

明代商業徵税,第一個是申報制,政府規定,商賈要向税務機構登記所有的貨物數目和名稱。坐賈申請佔籍時,必須向當地的官府或税課局自報所貨所業。行商持貨出發前,也要在當地申辦填寫路引時必須將其資本、貨物等“明於引間”,途經水陸關卡,在鈔關設置前須在廣濟、長淮等關填寫商船物貨,並送税課司徵税;建立鈔關後須填寫船單,船單中須開列船户籍貫、姓名,貨物名稱、數量、起止地點以及船隻式樣、樑頭尺寸和該納鈔銀若干等。船户報單後,鈔關據報單徵税並放行。行商住店時,必須在店歷上填清經銷貨物名稱,牙店主人及船埠頭還要對過關的報單進行核查並上報,税課司局照報單所填商品數量、品種,與本部門納税登記互為參照確定税銀。客商交税後,商人持司局開出税票才能進人市場進行交易。

第二個是時估制,各種商品皆估價收取,並強化由官商合作估定商品價值進行徵税。但在明中期之後,各級政府對商賈實行重徵政策,税種税目劇增,這種以官商合作對商品估價再徵税的做法已不合時宜,加之朝廷在招商買辦大宗物料的會估制名存實亡。因此,税前的時估制終被棄置而消亡。

東林黨收商税是真的嗎 歷史上有沒有存在這件事情 第4張

第三個是定額制,但是官員利用這個名目,經常中飽私囊,所以嘉靖四十一年,朝廷公開向商人徵收餘正銀(超出定額的部分),並廢除了此前的定額,改為量情而定的常額。

第四是起條預税制,目的是防止商人逃税,所以提前收税。但總有官員眼紅商人的利潤,所以經常事後加收,這一項在嘉靖十年後被明目禁止,強調不許加收。

第五是監察稽考制,這是對納税人和收税機構的監督機制。但是隨着吏治腐敗,監察機構也和各地官員狼狽為奸,然後加速了税法的破壞。

綜上而言,明代的商業税收可以歸結成三個字——流轉税,所謂流轉税就是指以納税人商品生產、流通環節的流轉額或者數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營業額為徵税對象的一類税收。這就給了官吏很多放大貪污的機會,也就是説明代不是不收商税,而是這些商業税很大一部分都被各地官員吃肚子裏了。

那麼回到問題,東林黨沒有收商業税嗎?答案自然是收了。東林黨廢除的,是萬曆時期的礦税、遼餉。因為他們的聯盟,其實是城市中產階級和反專治中等階級,裏面就是開明民間地主和富商豪賈。在經濟改革方面,他們主張限定税收額度(因為政府太能壓榨百姓了),要求鄉村和城市平均税量,以緩解城市壓力。他們認為應該大力興修水利,開墾荒田,抑制皇莊擴大。事實上在天啟元年到天啟四年,大明的困境相對緩和,正是東林黨根據中小層地主的要求實施改革的結果,然而魏忠賢的成功上位,把這一切都給中斷了。這之後,朝中不但黨爭更為激烈,官員的腐敗情況也是爛到了極點。等到崇禎朝,東林黨並沒有得到主要話語權,在東南地區的東林成員依舊用老辦法反對政府內閣大官僚的專政,中央的東林也在忙於和皇帝還有首輔周旋,整個崇禎十七年,幾乎沒人提出過什麼有效的政治性建議,大家都在忙於權利鬥爭。而那部分被訛傳抹殺的商業税,其實也只是和以前一樣,大多被官員貪污。

東林黨收商税是真的嗎 歷史上有沒有存在這件事情 第5張

不過説到大明財政枯竭的原因,東林崇禎朝的不作為和官員的貪污其實都不能算上大問題,因為真正遏制了大明財政的就是那個誰也不敢下手藩王皇莊,大明的藩王如同蛀蟲一般,蛀空了這個帝國的血肉,卻沒有給予過一絲力量,所以明亡在何處,朱家人自己敗壞的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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