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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揭祕:穿越到明朝做皇親國戚有多恐怖?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5.2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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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常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放在明朝身上,“國法”自然是指《大明律》,至於家規,當然就是《皇明祖訓》。

比起《大明律》的如雷貫耳來,《皇明祖訓》在現代歷史愛好者中,顯然是很低調的。然而,如果放在明朝皇室成員們身上,情況卻恰是反過來——一個普通的明朝鳳子龍孫,哪怕是最不務正業的“二世祖”,要給他說《大明律》,他也許會嗤之以鼻,但要給他搬出《皇明祖訓》來,恐怕他會立刻嚇得腿肚子發軟,個別犯事且膽小的,當場暈過去的可能都有。因爲,這是家法。

家法的制訂者,便是大明王朝的開國皇帝——明太祖朱元璋。只要聯想一下這位鐵腕強人在位三十年幹過的事——嚴刑峻法懲貪,株連數萬的“洪武四大案”,律令苛刻到殘暴的諸多法令。便可想象,這部規定了明朝之後近三百年皇室子孫行爲規矩的“家法”,定然如一塊重如泰山的磐石,足以壓得後世子孫喘不過氣來。

《皇明祖訓》,由明朝皇帝朱元璋親自主持編纂,始編於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完成於明朝洪武六年(1373年),最早的名字爲《祖訓錄》,由朱元璋親自主抓且作序,據焦竑的《國朝獻徵錄》裏說,當時爲了編訂這部家法,朱元璋還特意麪向全國舉行海選考試,甚至派親信大臣四處查探,廣泛蒐羅各地司法人才,優中選優組成了主編團隊。之後,朱元璋又於洪武九年(1376年)和洪武二十八年(1393年)對“家法”兩次修訂,經豐富完善之後,正式定名爲《皇明祖訓》,由刑部刊刻,分發皇室子孫人手一份,從此成爲明朝之後近三百年,皇室子孫的行爲準則。對於明朝“第一家庭”的所有成員(包括皇帝本人)來說,這部煌煌法典,彷彿是一張緊密的網,從出生開始就把人緊緊束住,一言一行,它都管着。

歷史揭祕:穿越到明朝做皇親國戚有多恐怖?

單從目錄上看,這張“網”顯然編的很大,除了首章爲朱元璋親自撰寫的序言《祖訓首章》外,其餘內容分爲十二章,分別爲“持守”“嚴祭祀”“謹出入”“慎國政”“禮儀”“法律”“內令”“內宮”“職制”“兵衛”“營膳”“供用”各章。可謂範圍廣闊,內容全面,條令完善,細則精緻,堪稱中國曆代法典中的成熟之作。

而若細看內容,卻更會發現,這張“網”不但編得大,“繩子”還用的粗。每一章都有完備的條令,且主題思想明確,涉及到生活的各個方面,內容極其細化。

比如“持守”一章,主題思想是教導皇室子孫要勤儉持家,“嚴祭祀”一章,規定了皇室子孫祭祀祖先的基本禮儀程序,更強調祭祀貴在“敬誠”,“謹出入”一章,主要是針對後世的歷代帝王,告誡他們處理國事不能輕舉妄動,按照現代的話說就是要淡定。“慎國政”一章,同樣是針對帝王,告誡他們兼聽則明,處理國家大事必須要有耳目,同時要禁止民間擅自議論大臣,也就是要鉗制言論。“禮儀”一章,除了規定了諸如覲見,祭祀等皇室活動的宮廷禮儀外,更重要的影響,是給東宮(太子府)以及各親王(皇子)擬定了二十個名字,規定子孫必須以此爲準順序使用,這也就是爲什麼,我們在看明朝皇室成員姓名的時候,總會發現諸多不認識的生僻字,全是以此順延下來的。“法律”一章,主要是講皇室成員犯法後,依據其身份和罪行情節,給出不同的懲罰條例規定。“內令”一章,是針對“第一家庭”的女性,尤其是皇后的,規定皇后不得干政。“內宮”一章,講後宮的成員編制,品級劃分,職責規定。“職制”一章,一是說冊封爵位的程序,二是說皇室子弟的授官規定。“兵衛”一章,是講各親王的儀仗規模,以及各藩國軍隊的調度規定。“營膳”一章,規定各王室成員的飲食規格。“供用”一章,講朝見皇帝過程中,沿途的花費預算以及開支規定。

十二章的內容,可謂事無鉅細,上至國家大事,下至吃飯穿衣,都無所不包。從它誕生的第一天起,這張“粗繩大網”,就牢牢罩住明朝皇室家庭成員中的每一個人,直到這個王朝終結。

所以,每一個生在大明皇室家庭的孩紙,從降生的第一天起,就被牢牢的罩在這張恐怖的大網中,既好吃好喝的養着,又事無鉅細的管着。從國家大事到家長裏短,從縱橫捭闔的政治風光到日常生活的吃喝拉撒,從宅在家裏到出門遊覽觀光,樣樣都是毫無商量的規矩。每天的生活有了它,簡直處處變成了雷區,吃飯花費多了點,穿衣服穿的另類了點,拉家常的時候說話隨便了點,甚至一不留神打個噴嚏摔個跤,都有可能不幸犯法。

而犯法的後果,卻是極其嚴重的,因爲這張“粗繩大網”,每一個繩子打的都是“死扣”,真撞上了,天王老子都沒得救。雖然在《皇明祖訓》的序章上說,皇室宗親犯法,如果是罪行比較輕,可以由皇帝召集在京城的宗親商議裁決,如果重了,則要由皇帝召集在外諸王和在家重臣一起商議,而且犯法的皇親,只許政府官員揭發,卻不許司法部門擅自緝拿,看似對皇室很照顧。然而問題在於,“皇親”的身份本身就敏感,犯在皇親身上的罪,一不留神,就容易被扣上“謀反”的帽子

甚至一些諸如吃飯穿衣之類的小事也不例外。如果運氣不好,活在皇帝打算整治皇室宗親,加強集權的年頭裏,《皇明祖訓》更成了皇帝整治家屬的最好工具。比如明成祖朱棣在位的二十二年,便是明朝皇親宗室,尤其是親王們獲罪的“高峯期”,比如周王朱粛,嫌自己家裏的宮室太寒酸,找人翻修了一下,結果就被人告發,按照《皇明祖訓》的規定,他家的宮殿規模因此“越禮”了,屬於“僭越”罪,嚇得朱粛在朝堂上連連磕頭,被明成祖朱棣臭罵一頓後打發回家,削奪了三處護衛,總算撿了條命。

歷史揭祕:穿越到明朝做皇親國戚有多恐怖? 第2張

朱棣的侄兒隱王朱尚炳,因爲生病沒有親自接見朝廷使者,這下觸犯了《皇明祖訓》裏的“禮儀”規定,結果朱棣寫詔書斥責,居然一下子就把朱尚炳給嚇死了。朱棣的弟弟代王朱桂,被人告了三十二條大罪,其罪名中,連吃飯花費超標,出遊的時候儀仗隊多了幾個人,都成了“謀反”的罪名,可這幾條也恰恰是《皇明祖訓》規定範圍內的,結果朱桂也不幸中招,被革除了官屬和護衛。而這幾位倒黴的皇親,在明朝絕不是哪個年代的個例,相反貫穿始終,某些犯事的皇親,尤其是藩王,可以說是“躺着也中槍”。

所以穿越到明朝當皇親,有《皇明祖訓》管着,處處陷阱時時小心,一不留神就要躺着中槍。這般的處境,套一句穿越劇的名稱說,那真叫“步步驚心”。

當然朱元璋窮盡一生智慧,制訂這樣一部嚴苛的家法,絕不是爲了讓後人“步步驚心”,相反,卻是爲了大明王朝的繁榮昌盛。出身草根農民的他,在總結前朝興亡教訓的時候,把皇室的腐化墮落,當做其中重要的一條。所以煞費苦心,嚴格要求,正是爲了讓大明朝,逃過這條歷史的教訓。

可無意中導致諸多子孫“躺着中槍”的朱元璋絕想不到,大明王朝,到底沒有逃了這個歷史教訓。他煞費苦心制訂出來的規矩,卻還是被後人開頭腦筋陸續破壞,直到大明王朝最終也中槍——滅亡!

比如朱元璋的《皇明祖訓》中規定,後世的皇帝不能設丞相,有奏請設立丞相的官員,將被處以極刑。可就是在明朝第三代皇帝——永樂皇帝朱棣在位的時候,發明出了“內閣”這個新機構,主要由“大學士”這種官員組成,品級只有五品,工作是皇帝的祕書。可就是這幫人,以後權利越來越大,掛着“五品”的小頭銜,卻基本都由二品的文官重臣兼任,到了明朝中後期,還出了諸如嚴嵩,張居正這類的鐵腕人物,呼風喚雨縱橫捭闔,比丞相還丞相。

又比如他在《祖訓》中嚴禁宦官干政,可後來明朝宦官們地位節節攀升,從中期到晚期,陸續出了王振,劉瑾,魏忠賢之類的鐵腕人物。權力喧囂一時。就連他規定最爲細化的“祭祀”一條,後世帝王的遵守程度也不高,明武宗之前,歷代帝王還親自參與祭祀,到明武宗的時候,就不怎麼常去了。明世宗朱厚熜倒是來得勤快,但規模卻鋪張浪費,遠超朱元璋時候的規矩。到了二百年後著名的“張居正改革”時期,彼時年幼的萬曆皇帝好奇,打算親自去祭祀,結果把持大權的張居正說:祭祀這種事,本身就是個形式,皇帝沒必要親自去,找個太監代表了就行。要是朱元璋泉下有知聽到這番話,估計能從棺材裏氣活過來。

如此的事與願違,怕還是應了一句老話: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朱元璋更料想不到的是,這些“死規矩”,不但沒有達到目的,相反很多時候,卻給後人“挖了坑”。

歷史揭祕:穿越到明朝做皇親國戚有多恐怖? 第3張

最典型掉進坑裏的,就是朱元璋生前最疼愛的親孫子——建文帝朱允炆。朱元璋前腳剛駕崩,後腳朱元璋的親兒子朱棣,就扯旗造了建文帝朱允炆的反,朱棣的造反檄文裏,就有拿《皇明祖訓》說事的章節,比如之前朱允炆擔憂藩王的威脅,厲行削藩,結果朱棣就在檄文裏質問說:《皇明祖訓》裏明文規定,後世子孫不能變更祖宗的法,你削我的藩,就是變更祖宗的法,我就有權來討伐你。歷時三年的“靖難之役”因此爆發,朱允炆最終被朱棣給“削”了。

而還有些坑,後世的皇帝雖然沒有掉進去,但諸多子孫,卻難以倖免,比如《皇明祖訓》裏規定,皇室的子孫,都要有禮部來賜名字,有了名字,就能享受國家的供應,一生衣食無憂。可明朝後期腐敗嚴重,禮部給皇室取名字,那也是要明碼標價的。可許多王爺早已窮困潦倒,哪有錢送?結果有些“王爺”直到七老八十了,還是沒有名字,一生貧寒無助。更倒黴的是,朱元璋規定皇室子孫不能出去工作,這下更慘,有些“王爺”既沒有國家養,又不許自食其力,甚至活活餓死在家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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