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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命理學著作《三命通會》:卷二·論大運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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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在我國傳統命理學上擁有非常高的地位,其作者爲明朝進士萬民英。而清朝編修的《四庫全書》將他的著作《三命通會》和《星學大成》收錄,並給予了高度的評價。那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卷二·論大運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夫運者,人生之傳舍。探命之說先以三元、四柱、五行、生死、格局致合以定根基,然後考究運氣,協而從之以定平生之吉凶也。古人以大運則一辰十歲,折除以三日爲年者何?蓋一月之終,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終,晝夜周而有十二時;總十年之運氣,凡三日有三十六時,乃見三百六十日爲一歲之數;在一月之中有三百六十時,折除節氣,算計三千六百日爲一辰之十歲也。天論折除之法必用生者日曆。過日時數,其節氣之數。陽男陰女,大運以生日後未來節氣日時爲數,順而行之;陰男陽女,大運以生日前過去節氣日時爲數,逆而行之。假如甲子陽男十二月二十四日已時生,是月也二十九日申時立春,陽男數以未來之日,自二十四日已時至二十五日已時方是一日之實數,至二十九日申時正得五日三時之節氣,實歷過六十三日折除,過六十三時折除,計六百三十日,乃一歲奇九月之大運;起於丁丑,必自十二月生日後,實經歷過二十有一之日,月運方移宮,是越三歲九月之內,方是甲子十二月生,行一歲奇九月之大運也。

明代命理學著作《三命通會》:卷二·論大運 全文

凡行運,在幹兼用地支之神,在支則棄天干之物。蓋大運重地支,故有行東方、南方、西方、北方之辨損。用神者欲運制之益,用神者欲運生之身。弱欲運引進旺鄉;官欲運生,不欲運傷;煞欲運制,不欲運助。財欲運扶,不欲運劫;印欲運旺,不欲運衰;食慾運生,不欲運梟絕。更看四柱強弱何如,原有原無,原輕原重。如木人用金爲官,陽男運出未入申,陰男運出亥人戌;金人用木爲財,陽男出醜入寅,陰男出已入辰,俱向祿臨馬。原有官,行官運發官;原有財,行財運發財;原有災,行災運發災。更看當生年時得氣渾淺,四柱得氣深,迎運便發,得氣淺,須交過運始發,得其中氣,運至中則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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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行運,長生主有創建作新之事;到臨官、帝旺,主興盛快樂,發福進財,生子骨肉之慶;到衰病之鄉,多退敗、破財、疾病等事;到死絕鄉,主骨肉死喪,自身衰禍鈍悶,百事蹇塞;到敗運,主落魄懶惰,酒色昏迷;到胎庫成形、冠帶之鄉,百事得中,安康平易。凡行運至夾貴、華蓋、貴人,六合上,及乘生旺氣者,皆主善慶,仍須察當生根基,十分則應五分,生時則應十分,福與災同;凡行運至臨官、帝旺上,太歲持之,官員主薦事改秩之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