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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宗想要和王皇后離婚,爲何一定要長孫無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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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618年—907年),是繼隋朝之後的大一統中原王朝,共歷二十一帝,享國二百八十九年。等唐玄宗即位後便締造了全盛的開元盛世,使唐朝達到全盛。天寶末年,全國人口達八千萬左右。安史之亂後接連出現藩鎮割據、宦官專權現象,國力漸衰。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武則天想當皇后爲什麼一定要長孫無忌批准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唐高宗永徽後期發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廢王立武”。在經過與長孫無忌集團的幾番鬥爭之後,唐高宗最後還是成功地立武則天爲皇后,這也是武則天后來走上人生巔峯的奠基石,而持續了幾百年的士族門閥政治也就此被終結。

唐高宗想要和王皇后離婚,爲何一定要長孫無忌批准?

不過這裏有一個問題:作爲皇帝的唐高宗李治想要和王皇后離婚而立武則天爲正妻,爲什麼一定要長孫無忌批准呢?難道是唐高宗李治的父母都不在人世了,家裏只有長孫無忌這個長輩,因此換媳婦必須得讓舅舅做主嗎?

唐朝初年實行的決策程序爲“三省(中書省起草、門下省審覈、尚書省執行)”,皇帝的任何詔令都必須經過“三省程序”的批准才能生效。比如唐太宗當年發佈了降低徵兵年齡的詔令,結果數次被門下省的王珪和魏徵駁回,最終也沒能生效。

唐高宗想要和王皇后離婚,爲何一定要長孫無忌批准? 第2張

貞觀後期,長孫無忌開始“權知(負責)三省”。等到了“廢王立武”之前,三省的最高長官(中書令來濟、門下侍中韓瑗、尚書省左僕射于志寧、右僕射褚遂良)都是長孫無忌的黨羽,整個“三省程序”完全被長孫無忌集團壟斷,從而架空了唐高宗。

“換皇后”是絕對的朝廷大事,唐高宗一定要通過“三省程序”才能正式下達冊立武則天爲皇后的詔書。如果不能得到掌握整個“三省程序”的權臣長孫無忌的批准,唐高宗的“離婚證”和“結婚證”就辦不下來,武則天也就不可能當上這個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