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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官出任地方官,清朝和宋朝官員的反應爲何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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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官出任地方官,清朝和宋朝官員的反應爲何截然不同?感興趣的讀者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在清朝,京官出任地方官,是一件大喜事,以至於產生了俗語“在京的和尚,出京的官”。

可是,如果我們來到宋朝,就會發現畫風完全變了。如果一名京官被外放爲地方官,他不但不會興高采烈,反而會愁眉苦臉,一幅苦大仇深的樣子。

這裏有一個蘇軾的故事。

在1071年之前,蘇軾除了兩次分別爲母親、父親守制外,一直在朝廷裏做京官,過着悠哉樂哉的日子。1071年是蘇軾官場上的第一個坎。這一年,他因爲上書朝廷,討論新法存在的問題,惹得王安石不高興。在王安石的指示下,御史謝景在宋神宗面前批評蘇軾。

很快,宋神宗將蘇軾外放到杭州,擔任通判。通判與知州平起平坐,掌管糧運、家田、水利、訴訟等事項,還負有監察知州的責任,頗有實權。但蘇軾心裏是鬱悶的,哪怕是面對旖旎的西湖美景,依然發出“偉人謀議不求多,事定紛紜自唯阿”的感慨,筆下傾斜着一股淡淡的悲傷。

好在西湖是一個人文薈萃之地,湖山之中隱居着不少有道高僧。蘇軾來到杭州後,與許多高僧結爲好友,漸漸地看淡了官場生活的起伏跌宕和人生命運的悲歡離合,以更加豁達的心態,思考人生的價值、生命的意義。

除了蘇軾,晏殊、歐陽修、王安石、寇準等官員都是如此。有宋一朝,大多數京官被外放爲地方官時,都沒有什麼好心情。

既然都是京官出任地方官,爲什麼清朝官員興高采烈,宋朝官員愁眉苦臉?

原因當然有很多,但歸根結底只有一條,就是京城和地方資源的不對等。

我們先來看宋朝。

宋朝創建之初,充分吸收了唐朝和五代十國藩鎮割據的慘痛教訓,將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儘可能地集中在朝廷手裏。

對於原本是地方大員的節度使和觀察使,則儘可能地削減權力,使之變成了一個虛職。至於知府、知州等地方官員,雖然依然存在,但受到了較大的限制。比如,朝廷在知州、知府之外,另外設置同等級別的通判。知州、知府發出文件,必須通判簽署後才能生效。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牽掣知州、知府的權力。

我們完全可以想象,從京城外放地方的官員在這樣的環境裏辦事,一定會很鬱悶的。

在宋朝時期,由於開發程度的不一致,京城開封是最繁華、最發達的地方。在開封之外,越遠離京城,越是經濟落後、交通閉塞、物產匱乏的地方。一名京官從開封舟車勞頓地跑到當時還是窮山惡水的廣東、海南去上班,收入也下降了許多,心情會好嗎?

京官出任地方官,清朝和宋朝官員的反應爲何截然不同?

我們再來看清朝。

清朝入關之初,地方官員的權力也不大。後來,地方官員的權力日漸增加。特別是第一次鴉片戰爭以後,隨着以陶澍、林則徐、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等人爲代表的漢人地方官員的崛起,地方官員的實權超過了京官。總督、巡撫不光是成爲名副其實的封疆大吏,還有可能影響到朝廷制定政策。慈禧太后、光緒皇帝等人在遇到重大事項時,總是會諮詢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等人的意見。

當權力已經傾斜到地方時,京官外放爲地方官,是一件非常體面的事情。

不僅如此,地方官收入遠超京官。

清朝最初學習明朝的制度,實行“低俸制”,京官和地方官的收入都差不多,大家都過着苦哈哈的日子。雍正期間,朝廷出臺了“養廉銀”制度,地方官員多了一筆養廉銀,收入猛增,遠遠超過了京官。更何況,在地方上做官,還有很多灰色收入,也是京官們夢寐以求而不得的。

在這種情況下,京官巴不得外放到地方,哪怕是降一級也無所謂。畢竟收入纔是硬道理。

明朝、清朝以來,京城不再是最繁華、最發達的地方。江南一帶纔是中國最繁華、最發達的地方。事實上,全國各地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開發,各方面的差距縮小了很多,在京城做官和在廣東做官,並沒有什麼不一樣。因此,爲什麼要呆在京城當一名窮京官,去地方上賺銀子不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