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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時期的廠衛制度指的是什麼?他們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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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衛在明代是作爲一個破壞者而存在的,它伴隨着整個明朝的發展,也是明代的一大特色。跟着小編一起探尋。

廠衛中的“衛”指的便是錦衣衛,而“廠”除了東廠和西廠外,其實還有個曾短暫存在的內廠。其實東廠、西廠和內廠的主要職責都是偵緝、逮捕和審案,不同之處主要在於權力的大小,有意思的是,三者存在時間越短,則權力越大。

東廠:存在時間較長,主要負責朝中百官的偵緝

明成祖繼位之後,由於擔心朱允炆殘餘勢力的存在,以及民間對於永樂政權合法性的質疑,朱棣先是重建了錦衣衛,但因覺得設在宮外的錦衣衛聯繫使用起來並不方便,因而決定建立一個新的機構。

永樂十八年(1420年),明成祖朱棣爲了鎮壓反對力量,決定設立“東輯事廠”,簡稱東廠。因曾有一些宦官在靖難期間立下大功,且宦官由於身處皇宮,聯繫起來更加方便,於是朱棣任命寵信的太監擔任東廠首領。

正如東輯事廠這個名字,東廠最初的主要職權就是偵緝,負責監視朝廷各級官員和民間動態,更多傾向於朝廷百官(錦衣衛負責民間),並直接向皇帝彙報。對於地位較低的政治反派,東廠可以直接予以逮捕,不過最初的東廠只負責偵緝和抓人,並沒有審訊的權力,他們抓到嫌疑人後需要交給錦衣衛北鎮撫司審理,但到明末時期,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

明朝時期的廠衛制度指的是什麼?他們有何區別?

東廠的偵緝範圍極廣,朝廷會審大案、錦衣衛北鎮撫司拷問重犯,東廠都要派人聽審,且朝廷的各個衙門都有東廠人員坐班,從而監視官員們的一舉一動。因東廠有監視錦衣衛的權力,故而建立之初職權便在錦衣衛之上。

與存在時間較短的西廠和內廠來說,東廠的存在時間極長,從明成祖永樂十八年(1420年)建立,直到明朝滅亡,存在時間長達兩百多年。

西廠:存在時間較短,權力遠超東廠

成化十二年(1476年),先是京城內出現了“妖狐夜出”的神祕案件,緊接着又出了妖道李子龍深入內宮,意圖“弒君”的事件。成化帝朱見深見朝廷內外兇險異常,爲了避免此事的再次發生,於是便十分想要了解宮內外的臣民動向,因而決議成立新的情報情報部門。

在成化帝朱見深的授意下,大太監汪直從錦衣衛中挑選人員僞裝成百姓,深入民間偵查,汪直趁機捕風捉影,令成化帝看到了效果,不過由於偵緝範圍較小,於是便在成化十三年(1477年),以汪直爲提督成立了新的內廷機構,西輯事廠,簡稱西廠。汪直再度從錦衣衛中大量選拔人員,勢力迅速超過了東廠。

不過,由於汪直胡作非爲,大肆製造冤案,僅僅五個月便弄的朝野上下人心惶惶,於是在同年五月將西廠撤銷。然而,解散西廠後的憲宗總覺得沒有安全感,於是一個月後便又再度重開西廠,後因汪直在權力角逐中失敗而再度撤銷,不過憲宗孫子正德帝繼位後,因寵信太監劉瑾而再度重開西廠,直到五年後被徹底撤銷。

相較於東廠,西廠的人員多了一倍,偵緝範圍極大,上自王府下至邊鎮,到處都有西廠的偵緝校尉;上至官員動向下至民間瑣事,沒有不在西廠偵查範圍之內。而且,西廠可以隨意逮捕朝中大臣,並不用向皇帝奏請,這也是西廠製造大量冤案的原因所在。相較於東廠來說,西廠雖然存在時間較短,但權力卻遠在東廠之上。

內廠:存在時間最短,但權力最大

明朝時期的廠衛制度指的是什麼?他們有何區別? 第2張

正如前文所說,廠衛之中存在時間越短,權力越大。內廠作爲廠衛之中存在時間最短的一個,權力也是最大的一個,因而危害也是最爲嚴重的。

明史·武宗紀》有載“ (正德三年)八月辛巳,立內廠,劉瑾領之”。關於內廠的設立,其實比較有意思。明武宗朱厚照繼位後,東廠和西廠提督乃是同爲京城“八虎”之二的丘聚和谷大用,但由於大太監劉瑾最爲受寵,因而東廠、西廠實際都受劉瑾指揮。

不過,雖然西廠和東廠同屬劉瑾指揮,但兩者之間的鬥爭卻極爲激烈,面對這一情況,劉瑾於是自建了一個內行廠,由其本人直接統領,職能雖然與東、西廠一樣,但偵緝範圍卻更大,而且直接對東廠、西廠和錦衣衛進行管理和監督。

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都御史楊一清利用張永與劉瑾之間的矛盾,與張永合謀告發劉瑾,在大學士李東陽的幫助下,劉瑾最終被凌遲處死,西廠和內廠隨之裁撤。內行廠雖然僅存在五年,但危害卻極爲嚴重,《明史·刑法志》有載“得顓刑殺,擅作威福,賊殺良”。

綜上所述,作爲明朝的四大特務機關,東廠有監督錦衣衛的職權,而西廠則有監督東廠和錦衣衛的職權,內行廠更是有監督西廠、東廠、錦衣衛的職權,可以說越是存在時間段,其權力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