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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時代人們的價值觀是怎樣的?趙姬與嫪毐私通是否構成犯罪?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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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趙姬,大家都會想到什麼呢?下面小編爲各位介紹一下相關的歷史事蹟。

首先我們要知道在秦朝,寡居的女子擁有情夫按照秦律並不構成罪行,也就是在秦朝的道德體系下,寡居的女子擁有情夫是被允許的。

其實我們可以找到一部歷史文獻,通過文獻的記載來觀看秦代人對於寡居女子通姦的態度,證據的來源是張家山漢簡。

張家山漢簡是1983年到1984年之間在湖北張家山漢朝古墓出土的漢簡,在張家山漢簡中有一份名爲《奏讞書》的竹簡文書,它的內容是地方官吏將審理不了的疑難案件呈報給中央廷尉或地方上級官府再審,這些疑難案件中,有四個秦始皇時期的案例。

秦漢時代人們的價值觀是怎樣的?趙姬與嫪毐私通是否構成犯罪?

其中有一個案列恰好是關於寡居女子通姦的案件,案件如下:

今杜滹女子甲夫公士丁疾死,喪棺在堂上,未葬,與丁母素夜喪,環棺而哭,甲與男子丙偕之棺後內中和姦。明旦,素告甲吏,吏捕得甲,疑甲罪。

翻譯成現代文,是這個意思:

杜縣瀘裏有一個女子名叫甲,她的丈夫公士(軍功爵制的一個爵位)丁(名字)病死,丁的棺材停在堂上還未安葬,甲和丁的母親素(名字)在夜裏守喪,環繞棺材哭泣,但是之後甲和另一名男子丙(名字)去棺材後方的臥室內通姦。第二天早上,丁的母親素十分氣憤,跑到官府告甲。官府拘捕了甲,但如何定罪量刑成爲疑難。

最後這個案件被送到了秦朝的廷尉官署,秦代的廷尉是最高司法審判主官,然後廷尉官署是廷尉以及廷尉的附屬官僚,這些人組成了秦代的最高司法機關,有點類似於最高法院。

這個案子在廷尉官署一開始被定性爲不孝罪和,因爲妻子應當孝順丈夫,這種孝順應當在孝順父母的等級之下,所以觸犯不孝罪,同時女子甲這種行爲是對於丈夫不敬,所以觸犯敖悍罪。

但是此後廷尉官署的廷史申出差回到廷尉官署,他認爲這個判決不妥。

解釋一下,廷史是廷尉官署的官員,申是這個廷史的名字,官職+名是先秦和秦朝的姓氏稱呼,比如秦朝丞相李斯也被叫做丞相斯。

廷史申提出,女子甲的丈夫已經去世,不應當判罪。首先他提出一個問題:是一個兒子不給健在父親三天飯吃罪行重,還是不給死去的父親三天飯吃罪行重?

衆人一致認爲兒子不給死去的父親飯吃是無罪。廷史申又提出一個問題:丈夫健在,妻自做主張嫁給別人。丈夫去世,妻自作主張嫁人,兩者哪個罪更重?

衆人認爲寡居的女子自主嫁給他人無罪,廷史申又提出了最後一個問題:欺健在的丈夫,與欺去世的丈夫,哪個罪重?衆人一致認爲欺去世丈夫的行爲,不判罪。最終女子甲被判無罪。

秦漢時代人們的價值觀是怎樣的?趙姬與嫪毐私通是否構成犯罪? 第2張

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很容易看到秦漢時代人們的價值觀,在這個時代的民衆和官僚的認知中,寡居女子擁有情夫並不是爲社會所不容,在歷史上我們也能看到秦宣太后擁有面首魏醜夫,在漢代寡居的公主擁有情人,所以秦始皇的母親在寡居時養了一個面首嫪毐並不是什麼醜聞。

太后趙姬豢養嫪毐對於秦國人而並無新鮮感,對於六國而言也無刺激感,要知道從春秋到戰國時期,各個國家的歷史都充滿了桃色新聞,可比寡居太后找面首要更加敗壞道德:

兄妹相通,齊襄公與妹妹文姜相通。私通庶母,晉獻公與庶母齊姜私通,生有太子申生。叔嫂私通,魯國的慶父與嫂子哀姜私通。這些違背倫理的案例在春秋時期數不勝數,也就是孔子所言的“禮崩樂壞”。

所以嫪毐和趙太后私通並不構成罪行。

回到嫪毐的問題上面來,從本質而言嫪毐是趙太后安插在朝廷的政治打手,最大罪行在於發動叛亂。

秦始皇未親政之前,秦國是有三位太后的,秦始皇的母親趙太后,親生祖母夏太后,嫡親祖母華陽太后。

其中華陽太后是楚國人,與秦昭襄王的母親宣太后一起來自楚國,兩者都是楚國人,甚至可以推測說是宣太后安排當時的太子安國君迎娶華陽夫人,從安國君繼位爲秦孝文王到秦始皇繼位,在這約爲3年的時間裏,華陽太后實際上作爲王后以及王太后的權力是極大的,而且還有秦國朝廷的一批楚國外戚作爲朝廷官員爲華陽太后效力。

對於華陽太后而言,操控朝政是極爲容易的,因爲從華陽夫人扶持秦莊襄王登基的角度出發,秦始皇未親政時期,相國呂不韋也是華陽太后一黨。而趙太后在朝廷中權力按照序列也是排在華陽太后、夏太后之後。

秦漢時代人們的價值觀是怎樣的?趙姬與嫪毐私通是否構成犯罪? 第3張

我們接下來看一系列事件:

秦始皇七年即公元前240年,夏太后去世。公元前239年,長安君謀反被平定;也是在公元前239年嫪毐封侯,獲得山陽、河西郡、太原郡,參與到秦國的朝政之中。公元前238年,嫪毐叛亂,叛亂被秦王平定,嫪毐及其黨羽被殺。我們可以看到夏太后去世後,其勢力在秦國失去了權勢。此時的秦國只有兩位太后:華陽太后和趙太后。

趙太后是一個感情色彩極爲濃烈的女人,或者說她像一個普通女人喜歡感情用事。在呂不韋進獻嫪毐之後,趙太后十分寵愛嫪毐,以至於自己懷孕,被迫跑到雍城居住。雍城在現在的寶雞,遠離咸陽數百里,是秦國的舊都。趙太后在這裏爲嫪毐生育了2個兒子。

自古以來,充當幼王母親情夫的人下場都不太好,此前的宣太后情夫義渠王被殺,面首魏醜夫差點被陪葬。所以嫪毐一方面享受作爲太后情夫帶來的權勢,另一方面也擔憂秦王成年之後自己的處境。

此外嫪毐和趙太后說讓他們的兒子做秦王,這個更是無稽之談。從周王室開啓分封開始,諸侯之間有各國公室之間小宗和大宗的爭鬥,比如晉國的曲沃小宗滅亡晉國的大宗,魯國三桓與大宗公室的爭鬥。到了戰國時期纔出現了臣子篡位,比如三家分晉和田氏代齊。

但是趙韓魏田四家能完成這種“竊國偉業”是經歷了幾百年的努力,今天僅憑一個嫪毐發動叛亂,就算是殺了秦王,就能夠顛覆秦國的基業?這也十分不現實。即使嫪毐衝動用事,可是嫪毐集團依舊有其他的高級官僚,這些高級官僚不可能各個都是電視劇裏演繹的笨蛋。

秦漢時代人們的價值觀是怎樣的?趙姬與嫪毐私通是否構成犯罪? 第4張

《史記》記載參與嫪毐叛亂的官員:

衛尉竭、內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齊等二十人皆梟首,車裂以徇,滅其宗。

衛尉:秦國的宮廷警衛大臣;

內史:首都地區的最高軍政長官;

中大夫令:內廷顧問的長官;

左戈:宮內負責弓射兵的武官。

這也說明嫪毐不清醒,可是這些高級官僚也十分不清醒嗎?所以嫪毐讓自己兒子當秦王這種話最有可能是嫪毐和趙太后的私房話,不可能公開宣講。

而且嫪毐的叛亂是在咸陽,秦始皇是在雍城舉行冠禮。雍城,在現在的陝西省寶雞市,距離秦都咸陽大概有三百多裏,這樣的政變在行動能否成功確實要打上一個大問號。政變講就的是時間,在瞬間完成斬首行動。嫪毐如此行動根本不知道他到底要幹嘛?

另外我們要注意到在平定嫪毐之亂時,華陽夫人的勢力起了作用,呂不韋、楚國人昌文君、昌平君參與平定了嫪毐之亂。

嫪毐叛亂與其說是嫪毐害怕秦王親政報復的狗急跳牆,更像是趙太后和華陽太后試圖爭奪秦王親政後的權力之間的火併。而秦始皇利用這次叛亂成功奪取了自己的權力和地位。

嫪毐被鎮壓後,趙太后被遷往雍城,失去了一切權力也包括兒子秦始皇對他的親情,可以說母子之間形同路人。

此時我們再來看秦始皇殺死同母弟的行爲,會發現第一個因素是個人感情因素,這個茅焦的說辭裏說的很明顯:

陛下車裂假父嫪毐,有妒忌之心;殺死兩位弟弟,有不慈之名;將母親遷徙到雍城棫陽宮,有不孝之行。

一方面是秦始皇的個人經歷,秦始皇自幼和母親在趙國相依爲命,邯鄲城的這份母子之情對於幼年秦始皇十分珍貴。但是來到秦國之後,母子由於政治與權力逐漸分離甚至反目成仇,尤其是母親豢養面首乃至叛亂。這無疑使得秦始皇極爲嫉恨母親,而嫪毐和他的孩子無疑是這種仇恨的象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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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以車裂酷刑殺死嫪毐,隨即殺死同母弟弟正是這種感情的宣泄。如果留着這兩孩子,秦始皇每次看到他們也會想起自己和母親之間的仇恨,也會被一次次揭露傷疤,對於秦始皇而言是無法接受的。

第二個因素也是政治選擇,正所謂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

殺潛在的政治敵人是秦始皇作爲政治人物的選擇。嫪毐被殺,作爲趙姬的兩個兒子很有可能利用母親趙太后的身份做文章,另外也有可能一部分反對秦始皇的政客以兩個同母弟搞事情,所以快刀斬亂麻,當斷不斷,必受其亂。

更重要的是對於秦國王室和國家而言,這兩個孩子也沒有存在的意義,另外處死兩個同母弟也是對其他人的震懾,表明秦王神聖不可侵犯。

而且在秦始皇親政之前,他可能和趙姬也不是那麼親近。從歷史來推斷秦始皇在親政之前可能與華陽太后十分親近。

對於無子的華陽太后而言,秦莊襄王和他登基爲王的兒子秦始皇都是華陽太后在秦國立足的根本,也是她作爲秦王祖母身份的基礎,也是華陽太后一切權勢的來源。

華陽太后當年能夠投資無依無靠的秦莊襄王,也能夠投資秦始皇,畢竟趙姬作爲秦國的政治素人,在秦國的根基並沒有華陽太后深厚,所以華陽太后讓秦始皇跟隨祖母也是很好的選擇。

而且在嫪毐之亂中,戡亂者有昌平君和昌文君,這也是秦始皇依靠祖母華陽太后力量的一個證明。相反他的母親完全是在秦始皇的對立面,此後迎回母親也是秦始皇的故作姿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