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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漢國的官職劃分 三國時期蜀漢國的官職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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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漢國的官職:蜀漢(221—263),即季漢(西漢、東漢的延續),三國之一,爲漢皇室後裔劉備所建立,國號爲“漢”。而由於劉備所建立的政權以蜀地爲根據地,所以多被稱爲“蜀”。以其地稱其國,其實是對劉備政權的蔑稱,但後人逐漸習慣了這個稱呼,而又爲了承認劉備建立的漢室政權,所以稱其爲蜀漢。

蜀漢官制編輯蜀漢沒有實行曹魏那種九品官制,因此官制與東漢相仿(可參見東漢官制)。由於昭烈帝劉備和後主劉禪對諸葛亮及其後繼者的信任和依賴,蜀漢形成了以丞相、大司馬、大將軍等政府首腦執掌大權的體制。

  丞相

可以開府治理事務,劉備建國以諸葛亮爲之,蜀漢後主時代,諸葛亮病亡後隨即廢棄。府內編制屬官有、前、後軍師、長史、司馬、從事中郎、主簿、參軍、東曹掾、西曹掾、倉曹掾、令史,記室、門下督等。與東漢府官均由府主自行徵辟不同,蜀漢丞相屬官均由朝廷任命,成爲實際上的朝臣。諸葛亮去世後,不再置丞相之職,以示諸葛亮無人可及之地位。以蔣琬爲大司馬領政,後任者費禕、姜維則任大將軍之職,名號不一。

  三公及它

用以位置勳舊大臣,沒有實際權力,也不開府。置太常,但博士無專經,可能系缺少足夠的經學之士。

置衛尉、光祿勳、太僕、大鴻臚、大司農、少府等諸卿,但沒有廷尉、宗正。蜀漢諸卿的官稱沿用漢制,均不帶卿字,與官署名一致。光祿勳設置五官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分領三署郎。另有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等。內朝官如散騎常侍,中常侍等均沿用東漢舊制,以宦官充任,與曹魏任用士人爲內朝官不同,說明蜀漢的內朝官不如曹魏重要。這與蜀漢以丞相、大司馬等開府領政,皇權受到削弱、外重內輕的政治格局是相應的。

沿置尚書檯,置尚書僕射一人,不分左、右,也不分曹屬辦事,尚書郎唯有吏部、選曹、左選、右選、度支等,較曹魏簡略。這是因爲蜀漢軍政事務集權於丞相府有關,蜀漢的行政中心是丞相府而不是尚書檯,丞相府屬官如長史、司馬等實際代替了尚書檯屬官的職務。

蜀漢國的官職劃分 三國時期蜀漢國的官職介紹

置中領軍、領軍、前領軍、行領軍;中護軍、前護軍、後護軍、左護軍、右護軍、護軍、行護軍;中監軍、前監軍、右監軍、中典軍、後典軍等將軍爲軍政事務官。

蜀漢轄境有漢主要是益州(包括漢中)以及涼州的一部分(武都郡),三國之中疆域最小。蜀漢置司隸校尉,但僅爲加官虛銜,遙領司州,無具體職責,張飛本兼此職,後由諸葛亮繼任。益州初置牧,管轄益州範圍內軍民政務以及下屬各郡縣,由諸葛亮兼任。諸葛亮死後,廢牧置刺史。後主建興七年(229年),東吳蜀漢相約預分天下,曹魏之兗、冀、並、涼四州分屬於蜀漢,也置刺史遙領。荊州、雍州刺史時置時廢。主要的地方官也就是益州刺史,其屬官最多,有治中從事、別駕從事、功曹從事、議曹從事、勸學從事、典學從事、部郡從事、督軍從事,前、後、左、右部司馬、主簿、書佐等。

州以下置郡、郡置太守、都尉。犍爲郡置屬國都尉,牂柯郡置五部都尉,陰平郡有關都尉,巴東郡置江關都尉。郡吏可考者有功曹掾、史、五官掾、師友祭酒、督軍從事、門下書佐、主簿等。縣鄉建制等與東漢無異。

蜀漢封爵沿東漢舊制,唯王、侯二等,皇子封王,功臣封侯。王、侯均無邑、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