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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跳江自殺 家人付不起1.8萬元撈屍費泡屍7天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6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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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跳江自殺,家人卻因沒錢付撈屍費讓其屍體泡江中7天。事發在11月30日,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區務本鄉村民鄧鋼明25歲的兒子鄧樹超跳入金沙江,自殺身亡。12月3日,鄧樹超的遺體於金沙江與雅礱江交匯處被漁民發現。

由於漁民要求收1.8萬元撈屍費,鄧剛明家境困難,拿不出這麼多錢,無奈只能讓兒子遺體浸泡在江中。直到12月6日,在民警的協商下,鄧剛明給漁民付了5400元,鄧樹超的遺體才被撈起。而至此,鄧樹超的遺體已在江中浸泡了7天。

兒子消失兩天 被發現跳江自殺

今年25歲的鄧樹超,是攀枝花市仁和區務本鄉烏拉村人。從2013年開始,在攀枝花市區跑出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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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樹超父親鄧鋼明告訴記者,11月30日,兒子回家要錢。“兒子說,要交下一年的出租車承包費了,一共6000多元,他沒有那麼多錢,想找家裏要5000塊。”

鄧鋼明說,兒子從車主羅某手中,承包了一輛出租車,與別人合夥開。但是,鄧鋼明家中並沒有這麼多錢,他告訴兒子,他也只能去借錢,讓老闆緩幾天,籌到了錢再交。

沒有拿到錢,鄧樹超當天中午就離開了家,回到攀枝花市區。鄧鋼明以爲,兒子應該是回去繼續上班了,也沒有在意。

到了12月2日,與鄧樹超搭檔開出租的廖先生給鄧鋼明打來電話,說鄧樹超這兩天不見了,不見他來交車,電話也打不通。

鄧鋼明立即請親戚朋友四處尋人。最後,在密地橋加油站發現了鄧樹超所開的出租車。車在,可是人卻沒了蹤影。

密地派出所民警表示,11月30號下午2點過,有市民報警稱,看見一名男子在從密地橋上跳入了金沙江。派出所民警調取了事發時的監控,請鄧樹超家人辨認。鄧樹超的哥哥說,他確認,跳江的男子正是弟弟鄧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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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不齊撈屍錢 遺體泡水中

兒子跳江,是生是死?到了12月3日下午,鄧鋼明最後殘存的希望消失了。有漁民在事發地點下游數公里的雅礱江與金沙江交匯處,發現了一具男性屍體。接到通知後,鄧鋼明一家急忙趕到現場,經確認,江中那具屍體就是鄧樹超。

在認定兒子已經死亡後,母親董從蓉哭暈過去。而接下來發生的事,讓鄧鋼明感到非常絕望。

鄧鋼明說,兒子的遺體,是被衝到了漁民的漁網中,漁民發現後,將其拉向了岸邊。他準備將兒子遺體運走,但是漁民卻提出了條件。

“他們說,要給18000元的撈屍費。”鄧鋼明說,他家中經濟非常困難,根本拿不出這麼多錢來,“但他們說撈屍體,給2、3萬的都有,這算少的了。”

經過現場協商,漁民將價格降到了8000元,不能再少了。但是鄧鋼明說,這8000元,他仍然拿不出來。

“他們有6個人,我哭着求他們,一人給200,一共給1200辛苦費,但還是不行。”鄧鋼明說,漁民幫忙將屍體打撈起來了,也辛苦,給點錢是應該的,但是這個價格太貴,讓他無法接受。

雙方一直僵持到天黑,也沒有能談妥價格。最終,因拿出不錢,鄧鋼明選擇讓兒子遺體繼續泡在江水中,回去找人籌錢。

鄧鋼明一家首先想到了出租車車主羅某。他們認爲,兒子雖然是跳江自殺,但是有可能是因爲羅某催其交承包費,壓力太大有關,因此,羅某存在一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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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一家人來到羅某所在的修理廠,但是修理廠的工作人員表示,羅某已經出差,找不到人。撥打其手機,電話也關機。

鄧鋼明一家隨後找到了出租汽車公司。該公司經理表示,鄧樹超是與羅某簽訂了出租車承包合同,並沒有直接和出租車公司籤合同,而且鄧樹超也不在出租車公司領工資,出了問題應該是車主羅某的問題,與出租車公司沒有關係。

12月6日,已經是鄧樹超跳江身亡的第7天,遺體已經泡得十分腫脹。當天下午,鄧鋼明找到親戚借了錢,再次回到發現屍體的地方,準備將兒子屍體運走。

在他們抵達之前,兩名小男孩在江邊沙灘上挖貝殼時,發現了岸邊一塊石頭上繫了一條繩子,繩子伸向江中,似乎拖着什麼東西。覺得好奇的兩人將繩子往岸邊拉,結果發現繩子末端拴了一個人的腳,嚇得兩人棄繩而逃,家人立即報警。

接到報警後,鹽邊新城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發現屍體的漁民也出現。經過民警協調,漁民將撈屍費價格降爲5400元,在收到現金後,幫忙將鄧樹超的遺體擡上了殯儀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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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中午,記者在雅礱江與金沙江交匯處,找到了當時參與打撈鄧樹超遺體的幾名漁民。

“就是這個漁網把他網住的。”漁民魏師傅指着面前正在修補的漁網告訴記者,12月3日早上8點剛過,他開船準備起網,發現有什麼東西被漁網纏住了,撈上來一看,竟然是一具男性屍體。

“我們幾個船,還找了對面的人來幫忙,花了2個多小時才把他打撈起來。”魏師傅表示,他們當時就報了警,而且到處打電話找人問,是誰家的人衝到江裏了。最後,才找到了死者的家屬。

對於鄧鋼明所說的“挾屍要價”,漁民們進行了堅決否認。侯師傅說,他在江上打了幾十年魚了,時常遇到打撈屍體的情況,“這種不給錢,我們是不會幫你撈起來的。”

魏師傅說,他們只是以打漁爲生,碰到這種情況很不吉利,加上動手打撈了,收取一定的辛苦費是理所當然的。他說,其他人收得更貴,收2、3萬的都有,這個價格算便宜了。

其中一名漁民抱怨說,當天,死者的父母沒有和他們協商好就走了,讓他們看管好屍體,還說沖走了要負責,“我們還用繩子將他拴住,怕沖走了,弄得我們魚都沒法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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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師傅和妻子表示,他們來自樂山,這些年來,一直在外面打漁,吃住都是在船上,非常辛苦,只有過年才能回趟老家,所以還是希望對方能給點辛苦費,“我們出了力,不給錢不可能,你說是不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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