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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軍政領袖陳炯明:近代力行聯省自治的先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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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炯明,字競存,1878年出生,廣東海豐人,是近代中國最具爭議的歷史人物,以當年國民黨長期對孫文的頂禮膜拜,以及“黨化教育”之需要,將這位受到廣東民衆擁戴的“定威將軍”(章太炎語),斥之爲“叛徒”和“軍閥”,可見其中莫大貶義。事實上,陳炯明參加辛亥革命、護國討袁和護法運動,尤其主政廣東期間,嚴禁菸賭,發展教育,提倡新文化運動,堅持“聯省自治”的政治實踐,反對武力統一中國,不失爲政治上的一種遠大目光,亦因此,與孫文政見相左,最終決裂。從那以後,國民黨史家對陳炯明大都“誣衊詬誶”,國民黨元老之一莫紀彭痛心疾首,嘗言:“大多出諸個人之恩怨好惡,而各種批評之悖於史實者,莫甚於否定競存獻身革命之光榮經歷。”若干年後,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韋慕庭教授也一針見血地指出:由於歷史學者深受過度對孫中山個人崇拜影響,他們對陳炯明之評述有欠公允(1970年韋慕庭致陳炯明之子陳定炎教授函)。

陳炯明於1933年病故後,廣東流行過兩首民謠,彰顯公道自在人心,不啻於爲其“辯冤白謗”,其一:陳炯明,陳炯明,請孫下野蒙了污名。是非榮辱後世定,可是你的政績留在漳汀,你的功勳留在南寧,你的威嚴留在五羊(廣州)。禁菸禁賭兩功令,到於今,中國統一了,尚未有人敢來實行!

其二:陳炯明,陳炯明,請孫下野蒙了污名。是非榮辱總無憑,茲有憑者,是你的人格光榮,一錢不名,苦行一生,求知好學是你唯一怡情,愛國重鄉又成了第二天性……(參見陳定炎編《陳競存(炯明)先生年譜》,臺北:李敖出版社1995年7月初版,上冊,頁1)。

七十多年過去,今人對陳炯明的評價和認識或有改變,尤其對他與孫文的矛盾及生死衝突,能回到當時的歷史背景下加以辨析,這自是理性的一種迴歸。不過,從歷史事實看,陳炯明確又是一位複雜多面的政治人物:你說他是“軍閥”,一生最注重的是“文事”,即如唐振常所言,“他本人就長於文事,雖掌軍而反對軍治”;你說他出資捐助中共在廣東的機關報(《廣東羣報》),後來的政治取向又突然轉變;你說他寄希望於在蘇俄軍事顧問幫助下改造軍隊,又極力反對“黨治”和“黨化教育”;你說他是孫文革命最重要的推手之一,卻堅決反對武力北伐,甚至認爲選舉“大總統”非在其時,請孫下野……儘管如此,政治經歷複雜的陳炯明,當年主政廣東堅守“聯省自治”不失爲歷史的一種理性選擇,“就20世紀上半葉而言,聯邦制——‘聯省自治’是統一和發展中國最好的道路”(袁偉時語)。

1920年以湖南省爲首,西南各省相繼展開“省憲運動”,廣東社會也出現類似情況,“這一方面是受到輿論報刊之影響,而另一方面,實在也是因爲桂系和政學系控制下的護法軍政府在廣州存在的三年多期間中,使廣東省民有了痛苦的經驗”(胡春惠語)。就陳炯明個人而言,除受到風潮影響之外,“且其在閩南之政治經驗,也是鼓勵其決心自治的原因”;再加上“護法已不足爲號召”(陳炯明語),全國人民渴望的不是武力討伐,而是“和平統一”。此時,北有遭指責的“非法”(第二屆國會正式選出)總統徐世昌,南有“非常”(“非常國會”不足法定人數,合法性遭質疑)總統孫文,當時輿情傾向,兩極不已,惟清醒者這樣認爲:“南北政府已完全破產:論法則南北皆非法,論人則南北皆不爲國民所信,論武力則南北自身皆無本領以統一中國。欲解決此不死不活之局,捨實行聯省自治外,更無其他比較妥善的辦法。”

廣東軍政領袖陳炯明:近代力行聯省自治的先驅

1921年春,廣東省議會起草省憲時,作爲省長的陳炯明“並駕齊驅的寫了一個密約,題爲《建設方略》”,此文件1922年5月首次在香港報刊公開,其中強調建立“地方分權”政制的必要性,即“徒以中央與地方之權尚未規定,中央惡各省之異,而思以兵力制服之。各省患中央之專制,而思以兵力抵抗之,兵革既起,政治之紛亂,乃不可收拾矣”(《陳競存(炯明)先生年譜》,頁325)。也就是說,“聯省自治”的實質,並非是要破壞“國家統一”;而是在軍閥割據的情況下,只有“廢督裁兵”,選擇“聯省自治”的道路,建立一個有實權的中央(聯邦)政府,纔可能實現真正的統一;若如訴諸武力來“統一中國”,即以新軍閥或擁有軍權的黨派來代替舊軍閥,到頭來,還是“弄成集權專橫的局面”,這一政治遠見,爲後來的歷史所明證。

孫文就任非常大總統時,出於現實考慮,開始也贊成“聯省自治”。在宣言中稱:“……今欲解決中央與地方永久之糾紛,唯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憲,自選省長,中央分權於各省,各省分權於各縣,庶幾既分之民國,復以自治主義相結合,以歸於統一,不必窮兵黷武,徒苦人民。”但在內心深處,是否真的認同“聯省自治”,或不得已,虛與委蛇,值得辨析。從《陳競存(炯明)先生年譜》中可以知道,孫文原擬實行總統制,因各方反對,遂改變方針,迎合各省潮流,組織聯省自治政府。在此之前,1921年4月18日政務會議,孫文將組織聯省自治政府議案提出討論,經已通過,隨即分電湘滇黔川各省,謂“近日各省已宣言地方自治,此實爲目前救國切要之圖。然各自爲治,亦不可無首領以爲之統率……”未多久,孫文即改變對“聯省自治”的態度,反而認爲:中國原來即是統一的,不應該把各省再來分開。中國眼前一時不能統一,是暫時的亂象,是由於武人的割據,這種割據,我們要剷除他,萬不能再有聯省的謬主張,爲武人割據作護符……。陳炯明出於對孫文的深度瞭解,5月16日公開表示:以孫氏之所謂聯省自治觀,固消極也。何也?選舉總統原以爲援桂爲目的,今日曰不援桂,而曰聯省自治,其諱言也;抑真改弦易轍,以求琴瑟之調,此其消極一也……”(《陳競存(炯明)先生年譜》,頁346)。

陳、孫二人之爭越發激烈,據當時報載(1921年9月20日):陳炯明自始爲主張聯省自治之人,其中一個說法,他之所以不贊成“非常國會”之選舉孫文任“總統”,就是擔心對正在進行中的聯省自治“大有妨礙”,而援桂出師,也是因其“取消自主,降服北廷破壞聯省之局”。其時,陳炯明派代表奔突於湘鄂浙之間,“皆與聯省之進行有關”。曾有一電致孫,“孫文一見此電大爲憤怒。翌日即開政務會議,將此電提出討論。均認此爲陳總司令反對現在政府之一種表示。而孫尤憤其電首列銜,絕無大總統字樣,指爲目無政府,即欲下令詰責”。經胡漢民、汪精衛調解,以陳炯明現方督師在桂,此電文系省署發出,“陳氏或未過目”,建議“暫置緩議”而不了了之。此一細節,可窺“孫大總統”驕橫之心態。1922年湘憲初成,發電文通告,陳炯明出電賀之,“而中山則無隻字提及”,在他看來,“在西南尚未推倒北政府以前,極不欲使聯省自治之聲浪瀰漫於西南之境”。說到底,依是採武力欲解決南北之分裂,軍事北伐自不可避免。平心而論,孫文在南方自立政府,並以“大總統”獨立一幟,其本身就是不穩定的因素,若從大局觀,爲南國計,不宜自亂,爲國勢計,不宜自戕,可事實上,卻是“倒行逆施”。

及至1922年發生“6·16”廣州圍攻“總統府”、炮轟觀音山事件,孫逃至海珠海軍司令部。次日,孫文率永豐、楚豫、寶璧等軍艦討伐所謂“廣州叛軍”,因魏邦平部旅長陳章甫不應,又退回黃埔,陳、孫交惡於此公開化。以胡適當年的看法,原本“是一種主張上的衝突”,之釀成“武裝的革命”,最大的問題在於“政治不曾上軌道”。但無論如何,當時輿情認爲“這件事表露了南方內部的公開破裂,給聯省自治運動一個重大的挫折”,和平統一運動終被以武力爲手段的革命所壓倒,而此一轉折,對中國近代化方向的影響,可謂深遠。

陳炯明曾對美國教授杜威說過,“中國所有的問題,歸根到底是‘真統一’的問題”。在他看來,“北之軍治,南之黨治,皆違反共和原則”;進而批評道“民國主權,在民而不在軍,尤不在黨,此理甚明,何以南北當局,死而不悟,非缺乏政治常識,即屬倒行逆施……”客觀地講,陳炯明主張“聯省自治”,主要依據來自當時的社會現實,就廣東而言,不僅物產豐富,“更有龐大的僑匯爲其後盾”,在民國初年“各省皆窮的情況下,被認爲是有着自力更生條件和最能實行立憲自治之省份”,正如當年駐北京美國公使雪曼向國務卿所報告(1921年9月16日)的那樣,“南方政府在廣州設立一個極有效率和現代化市政府,同時積極進行全省地方自治,他們宣佈的主義是由‘聯省自治’來建立一個聯邦政府。廣東目前毫無疑問地是中國最開明的一個省份,可能也是管理最有效率的省份之一”(《陳競存(炯明)先生年譜》,頁394),同時代的歷史學家李劍農也認爲:“若要解決國內的爭端,還是非用聯邦的方法不可;這是國民團體的一般心理。”

從這一點看,陳炯明並非是一個“空想的理論家”,他的“政治理想”亦非毫無歷史價值。事實上,他是一個敢於面對挑戰,在上世紀二十年代複雜的中國南方社會,力求解決實際問題的“改良者”,儘管後來失敗了,但“聯省自治”作爲近代中國一次良性建設嘗試,在歷史上自有深遠影響,或能喚起今人的諸多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