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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燾:南宋官員、目錄學家,他擔任過哪些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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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燾(1115年~1184年),字仁甫,一字子真,號巽巖。眉州丹棱人。南宋官員、歷史學家、目錄學家、詩人,唐太宗第十四子曹王李明之後。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紹興八年(1138年),李燾登進士第,授華陽縣主簿,未就任,于丹棱龍鵠山讀書,至紹興十二年(1142年)方纔赴任。其後歷官州縣及朝廷史職,宋孝宗朝仕至同修國史,終高、孝二朝,始終未受重用。淳熙十一年(1184年),以敷文閣學士致仕,不久後逝世,享年七十歲。累贈太師、溫國公,諡號“文簡”。

李燾:南宋官員、目錄學家,他擔任過哪些職位?

人物生平

讀書巖下

李燾爲唐宗室曹王之後,生於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 。年甫冠,憤金讎未報,著反正議十四篇。

紹興八年(1138年),李燾登進士第,調成都府華陽縣主簿,擬嘉州軍事推官。他沒有赴任,而是在龍鶴山巽巖讀書。

紹興十二年(1142年),赴華陽主簿任,李燾仕途不暢。李心傳談到李燾仕途遭遇時,說出其中的原因:秦檜當權,“嘗遣人諭意,欲得燾一通問,即召用之,(李)燾惡其誤國擅權,迄不與,坐此偃蹇州縣,垂三十年”。

紹興十七年(1147年),李燾丁父憂,離職服喪。

整肅地方

紹興二十年(1150年),李燾服喪完畢,再調雅州軍事推官。在雅州任上,他反對郡守一類用私情背公法的人;總領財賦,反對加重百姓的負擔,名臣張浚稱他有臺諫之風。

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李燾改授宣教郎,知成都府雙流縣,他勤於政事,及時審理案件,頗有政績。知榮州時,治水有成效。

隆興二年(1164年),李燾任潼川府路轉運判官,彈劾有劣跡的守令四人。當地的州縣橫徵暴斂,李燾選官置局,括一道財賦,列其名色,使有無相補,酌三年中數爲準,遍示官吏,更定名爲《科約》。後來他至江西,也是按照《科約》規定的辦法,整理一路財賦。

李燾:南宋官員、目錄學家,他擔任過哪些職位? 第2張

入朝諫言

乾道三年(1167年),李燾被召赴行在,八月時入對,陳上宋太祖故事,希望宋孝宗效法,並請求增置諫官,允許六察言事。又說,自軍興三十年以來,四川賦稅一錢,“折變百之”,希望從此不要再增多。他主張嚴格簡汰蜀兵,禁止大將擴招虛籍、培植部曲。

乾道八年(1172年),出知瀘州。當時王學(即荊公學派,以王安石爲代表的學術派別)盛行,唯獨李燾博極古籍,慨然以史自任。於有宋一代的典故,尤其悉力研究,他仿照司馬光《資治通鑑》,撰成《續資治通鑑長編》。

淳熙三年(1176年),李燾進《四系錄》,記女真、契丹起滅事,意在希望孝宗不要忘記邊患。孝宗讀後說:“朕可一日忘此虜哉!”

淳熙十年(1183),召對延和殿,讀《陸贄奏議》,李燾又摘錄唐朝李贄言論中適合南宋情況的數十事,勸孝宗力行;指出人主要修人事,不要相信所謂的天應,說:“功業見乎變通。人事既修,天應自至。”

李燾長於吏治,關心民情。洪遵、周必大等屢薦,終未獲大用。累官禮部侍郎,進敷文閣學士、提舉佑神觀兼侍講、同修國史。李燾舉薦尤袤、劉清之等十人堪任史官。

李燾:南宋官員、目錄學家,他擔任過哪些職位? 第3張

致仕及病逝

淳熙十一年(1184年)春,李燾上章告老,宋孝宗優詔不許,還多次詢問他的病情。給事中宇文價傳達了孝宗的旨意,李燾說:“臣子留戀朝廷,不是又老又病,怎忍心請求告老還鄉。”於是又向宇文價詢問時事,勉勵他盡忠盡職。李燾又聽說四川乞求減少酒課稅額,還親自寫劄子勉促孝宗實行。

同年,孝宗準其以敷文閣學士致仕。不久後,李燾逝世,享年七十歲,追贈光祿大夫,賜諡“文簡”。臨終前遺言:“臣年七十,死不爲夭,所恨報國缺然。”累贈太師、溫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