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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位後的秦惠文王要殺害功臣商鞅?原因是什麼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9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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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說起秦惠文王的話,各位一定都有所耳聞吧。

秦惠文王是自秦孝公以來,又一位對秦國霸業做出重大貢獻的君主。他在位期間,對外的最大功績是兼併巴蜀、破壞合縱、削弱楚國;對內,其一是迅速穩定了“後秦孝公時代”的秦國政局,其二則是繼續保持了商鞅變法,避免步入楚國吳起變法那種“人亡而政熄”的局面。

而除掉商鞅,則是秦惠文王穩定政局、穩固王權的核心舉措,雖然有“卸磨殺驢”的嫌疑,但對秦國、對他自己而言,確實是很必要的動作。

變法對秦國是好事,但對其他人並不一定

中國古代的改革不少,但徹底成功者寥寥可數;而且變革的推動者往往還沒有好下場,運氣好的被打成平民,點子背的直接身首異處、全家遭殃,曾經幫明朝續命的張居正甚至還被從棺材裏挖出來鞭屍。

而商鞅(公孫鞅)則比較特殊。他的變法獲得了巨大的成功,不僅讓秦國一舉具備了左右戰國發展進程、改變中國古代歷史走向的力量,甚至還爲後世兩千多年的封建時代樹立了一個成功的模板。

繼位後的秦惠文王要殺害功臣商鞅?原因是什麼

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認爲:商鞅變法是古代最成功、爲社會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的改革。

但是,有利於秦國的,並不意味着符合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個人與政權的訴求,在很多情況下並不是一致的。商鞅變法得罪的,可不僅僅是被割走大量利益的貴族階層。

先說秦惠文王本人。姑且不說當初商鞅懲罰他老師的行爲,畢竟事實證明這個動作對促進變法的落實起到了關鍵作用,秦惠文王作爲受益者,不會不明白這個道理。但是,所謂功高震主,商鞅在前任君主手下所立的功勞越大,對新一任君主的威脅也就越強。

人說惠王曰:“大臣太重者國危,左右太親者身危。今秦婦人嬰兒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

這已經不是私仇的問題,而是對君王權威赤裸裸的現實威脅。一般來說面對這種情況,頭腦清醒的功臣往往會急流勇退(比如後世的張良),但被封爲商君、享有六百里商於之地的商鞅並捨不得眼前的權勢和富貴,活生生讓自己成爲了新任秦王的眼中釘、肉中刺。

商鞅變法對秦國傳統貴族的損害在此無需贅述,即使是從“農戰”政策中收益、改變了自己境地的普通老百姓,對商鞅也並非完全感恩戴德。

先王能令其民蹈白刃,被矢石……故吾教令,民之慾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戰不免。

以上是《商君書》中的公孫鞅本人的言論,他的變法,就是要以嚴刑峻法,逼迫老百姓從事他們不願意乾的種地、打仗這兩件事,至於其他的諸如遊學、經商、投機倒把、殺人越貨、坑蒙拐騙、爲貴族當門客等相對輕鬆的門路,一律杜絕。

繼位後的秦惠文王要殺害功臣商鞅?原因是什麼 第2張

但是,人人生而追求相對安逸的生活,這是本性使然;商鞅要在短期內實現這麼大的改變,那只有一個辦法:殺戮。

今衛鞅內刻刀鋸之刑……步過六尺者有罰,棄灰於道者被刑,一日臨渭而論囚七百餘人,渭水盡赤,哭號之聲動於天地,畜怨積仇比于山丘。

當然,我們可以說,這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手段,後來秦國人不是非常適應這種制度、以至於“鄉邑大治,家給人足”了嗎?但這說到底都是被逼無奈,想象一下秦人的一生:成爲男丁後,就要登記在冊,閒時種地、戰時從軍,平時流汗、打仗丟命;而我們要知道,秦軍時常獲勝,但這並不意味着沒有戰損,長平一戰就“損失殆半”;就算曆經九死一生,成功獲得了爵位,但如果下次表現不好,或者平日裏有了過錯,之前的功勞很容易被一筆勾銷,畢竟變法的原則是“輕賞重罰”。 (而女子的處境也好不到哪裏去,平時要織布,在戰時甚至要承擔運輸任務)

因此,商鞅變法確實讓秦國變強大了,也讓一部分人因功勞改變了自己的人生。但對大部分人而言,在變法之下,一生中的軌跡也就被徹底固定了:種地打仗,不死不休。

因此,商鞅得罪的並不僅僅是貴族階層,而是上至新君、下至百姓的秦國各階層。當秦孝公死後,商鞅也就完成了他的最大任務,不可避免的步入命中註定的絕境。

誰是變法的關鍵人物?不是商鞅,而是秦孝公

作爲孤身來到秦國的外人,商鞅爲啥可以掌握生殺大權,不僅可以對老百姓舉起屠刀,甚至能削掉秦孝公親哥哥、太子師傅公子虔的鼻子?

繼位後的秦惠文王要殺害功臣商鞅?原因是什麼 第3張

這都來自秦孝公的無條件支持。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發佈求賢令:

“賓客羣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於是衛公孫鞅聞是令下,乃西入秦。

從公元前359年開始變法,到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商鞅在秦國可謂一人一下、萬人之上,按照自己的思路完整踐行他的法家治國理念,人擋殺人、佛擋殺佛;而商鞅本人,則是一個從魏國來到秦國的外國人,這是典型的“猛龍過江”。而這背後的最大推手,則是經常被我們忽視的秦孝公。

秦之所以富強者,孝公務本力檣之效,非鞅流血刻骨之功也。

蘇軾的上述言論,雖然有失偏頗,但也點出了秦國變法中秦孝公的關鍵作用。正是得益於他的強勢掌控力,商鞅這位外來戶才能呼風喚雨、如願以償。

但新上位的年輕秦惠文王暫時並沒有樹立起自己的權威。史書中稱權貴們乘機攻擊商鞅,但事實上,也許他們攻擊的是秦政呢?畢竟恢復到以前的貴族政治,讓他們躺着享受特權,纔是最理想狀態。如果他們趁機煽動老百姓,秦惠文王的位置也許就岌岌可危了,畢竟在秦孝公之前,秦國發生過多起國君被殺、被逐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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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殺掉商鞅這位“權臣”,既可發泄貴族、百姓心中的怨氣,又能樹立起自己的威信、“騰籠換鳥”扶植自己的,對秦惠文王而言百利而無一害;況且,秦國變法的訣竅就在於法,只要法規和秦王在,變法就能推進,商鞅已經失去了他的最大價值,淪爲了最佳的替罪羊。

總之,秦惠文王之所以殺商鞅,並不是由於私仇,而是政治家權衡利弊後做出的政治考量。當然,筆者這樣說,只是就事論事,並不是爲這種“卸磨殺驢”的行爲唱讚歌;封建體系下的數千年中,這種事件不斷上演,不能不說是人性與權力的悲哀。

不過,商鞅活着時已享受頂級榮華富貴,死後其法令仍然繼續保存,相對於其他同行而言,他的價值已經得到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