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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坑儒謎案追蹤:它會是半樁僞造的歷史嗎?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3.1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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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年來,許多人圍繞着秦始皇編造了一個又一個故事,真假參半,添油加醋。他的家世,被塗抹得陰暗淫亂。說他的父親是呂不韋,一個出身於外國的大商人,說他的母親養面首生孩子,發動政變要奪秦王的權。他的爲人,被渲染得暴虐恐怖,說他的聲音如同豺狗,內心如同虎狼,說他焚書坑儒,滅絕文化。

近年來,我爲撰寫《秦帝國的崩潰》(中華書局,2007年4月)和《秦始皇的祕密》(中華書局,2009年7月)兩書,着手考察秦始皇的歷史,追究秦始皇的故事,清理有關秦始皇的傳聞和神話,隨着清查工作的進程,兩千年來燒得通紅的虛火漸漸熄滅,冷澈透明的真相一一浮現出來。呂不韋不是他的父親,她的母親也不曾想要奪他的權。他有第一流的遺傳基因,相貌堂堂,行動敏捷。他聽信了亡國丞相李斯的壞主意,確是下了焚書令,但是,他不反儒,也未曾坑埋儒生。不但沒有坑埋儒生,說他坑埋了四百六十名方士的故事,也是編造的謊言。現在看來,有關秦始皇的一生,多半要推倒重來。

焚書坑儒謎案追蹤:它會是半樁僞造的歷史嗎?

 焚書可信,坑儒可疑

焚書的事情,詳見於《史記·秦始皇本紀》。記事說:

秦始皇三十四年,在咸陽宮的酒席宴上,博士們之間發生了爭論,爭論的主要分歧,在於秦政府是否應當以歷史傳統爲師,修正全面實行郡縣的政策。秦始皇將這個問題下到朝廷會議繼續討論。在廷議的討論中,一貫主張全面郡縣制的丞相李斯,大力強調薄古厚今,進而提出了焚書的建議。李斯的建議,被秦始皇採納,作爲法令,頒佈執行。

焚書這件事情,是秦帝國君臣間經過議論後,頒發並執行重大政令的政治事件。《史記》的記事中,時間、地點、人物、事情都有明確的交代,焚書詔令的產生和下達符合秦代政令的程序,史料來源也清楚,文本的信用度相當高。這件事情,《史記》以前的文獻有記載,司馬遷自己也另有直接的證言。從而,焚書,作爲歷史事實,可以說是鐵板釘釘,古今中外,沒有人去冒傻氣瞎質疑,浪費時間精力。完全可以斷言論定,《史記·秦始皇本紀》中關於焚書的記載,是可靠的信史。

坑儒的事情,也見於《史記·秦始皇本紀》。然而,對照之下,坑儒的記事,很像是一段起伏跌宕的故事,事情起於秦始皇求仙求藥的個人的喜好,變化於方士們的不滿脫逃,突變於秦始皇的一怒之間,進而牽連到公子扶蘇的命運。這段記事,作爲傳聞故事來閱讀,作爲野語村言來賞析,固然是不錯的文學作品,作爲歷史記事來看,卻是相當不靠譜,到處都是欲蓋彌彰的漏洞。我們不妨一一挑出來看看。

“坑儒”疑點1——受害者稱謂的奇怪變化

晚年的秦始皇懼怕死亡,他的主要心思,都放在追求長生不老上,這是坑儒事件的起源。

在古代中國,修煉長生不老之術,提煉仙丹仙藥的人,被稱爲方士。方士是古代的氣功師,也是古代的化學家,在思想流派上與道家息息相關。爲了迎合秦始皇的喜好,大量的方士被召集到秦始皇身邊,進進出出,數量有三百人以上。其中,最有名的有徐福、侯生、盧生和韓衆等人,他們受到秦始皇的禮遇厚賞,四處爲秦始皇尋找不老的仙藥。

仙藥哪裏找得到?盧生和侯生等一幫方士們,實在是有些玩不轉了,於是串通起來,一起大逃亡。這是坑儒事件的導火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由此引爆的坑儒事件說:

始皇聞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衆,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衆去不報,徐巿等費以鉅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爲妖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

焚書坑儒謎案追蹤:它會是半樁僞造的歷史嗎? 第2張

這段記事說,秦始皇聽說方士盧生和侯生逃亡以後,大怒說道:“我沒收天下的書籍,將其中沒有用的通通清除。廣泛召集了很多文學、方術之士,希望由此振興太平,讓方士們尋求仙藥。現在瞭解到韓衆逃亡不歸,徐福等人的耗費數以億計,末了還是得不到仙藥,傳來的都是相互告發謀利圖私的消息。對待盧生等人,我不但尊重,而且賞賜甚厚,現在反而誹謗我,以此加重我的不德。對於在咸陽的諸生,我派人查問,其中有人制造妖言,惑亂百姓。”於是派遣御史一一審問諸生,諸生們相互告發以解脫自己。犯禁違法的有四百六十餘人,全部在咸陽活埋,讓天下都知道,以懲戒後人。

上面的記事,就是所謂坑儒事件的第一文本,千百年來有關坑儒的種種故事議論,都是從這段記事生髮出來的。下面,我請大家仔細閱讀這段文本,在閱讀的時候,請注意下面的疑點。

在坑儒事件中具體提到名字的人都是方士。侯生和韓衆,韓國出身的方士。徐巿,就是徐福,齊國出身的方士。盧生,燕國出身的方士。這些有名有姓的方士多年出沒在秦始皇身邊,糊弄秦始皇,終於引發了秦始皇的怒氣,當然地成了坑儒事件的打擊對象。

但是,當秦始皇大怒時,被譴責的對象由方士變成了“文學方術士”。“方術士”,就是方士。“文學”,就是文學之士,可以泛稱博學善文的人,也可以用來指稱儒學之士。不過,我提請大家注意的是,這裏提到的文學,沒有一個有真名實姓,都是含含混混,一筆帶過的。

進而,到了這段文字的下半段,文學方術士被變更成了“諸生”。諸的意義是多,生的意義是學生,諸生的字面意義,是多位學生,後來往往用來指學習經典的儒生。以“諸生”取代“文學方術士”,淡化了方士,強化了儒生,當然,這種濃淡之間的人爲塗抹,畢竟還是有些偷偷摸摸,是在隱晦處進行的。

“坑儒”疑點2——誰添加的說明?

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緊接着這段記事的,是公子扶蘇登場勸諫秦始皇不要重罰儒生的記事。這段記事的原文是這樣的:

益發謫徙邊。始皇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蘇北監蒙恬軍於上郡。

這段記事說,於是益發徵調罪人徙邊。始皇帝的長子扶蘇勸諫道:“如今天下剛剛安定,遠方的百姓尚未歸附,諸生都是誦讀和師法孔子的人,如今父皇以重法懲處他們,兒臣擔心天下不安,望父皇明察。”秦始皇怒氣上來,派遣扶蘇到上郡蒙恬軍中去作監軍。

非常明顯,這段記事是作爲有關坑儒事件的一條重要補充而添加上去的。按照常理講,坑儒事件起源於方士,扶蘇勸諫秦始皇,話當從方士求藥開始,奇怪的是他沒有提及這些,而是突如其來地扯到諸生,而且,他話裏的諸生,意義變得非常明確了,就是誦讀和師法孔子的儒生。看得出來,扶蘇這句話,明顯的是一句掐頭去尾,有意圖地剪裁歷史的話。這句話,不像是爲了勸諫秦始皇說的,倒像是爲說明諸生就是儒生而說的。如果沒有這條添加的說明,秦始皇坑埋的是儒生這件事情就站不住腳。

爲了便於大家識破真相,我將上述材料中坑儒事件受害者的稱謂變化作了一個整理如下:1方士-2文學方術士-3諸生-4“皆頌法孔子”的儒生。體察這種變化,難免不使人對這段記事的真實性產生懷疑,隱約感覺到在這段文字的背後,有一隻暗藏的黑手,巧妙地偷換了歷史的內容?

焚書坑儒謎案追蹤:它會是半樁僞造的歷史嗎? 第3張

  “坑儒”疑點3——受害者處刑的奇怪

根據前一段記事,秦始皇大怒以後,下令將這批文學方術士,交給了御史處置,“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御史,或者是指負責監察的御史,也可以是御史大夫的略稱。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法務在其職責內,御史們都歸他管轄,他們辦公的地方,叫作御史臺。

按照秦國的制度,文學方術士們交由御史處置,他們將接受嚴格的法律審判,根據秦始皇怒氣中提到的罪名,他們將被定以“妖言”之罪,依法腰斬處死。然而從記載的結果來看,他們是被活埋處死的。根據我們已經瞭解得比較多的秦漢法律,特別是近年來出土的大量法律文書來看,死刑沒有活埋處死的律文和案例。在秦漢歷史上,活埋處死,僅僅出現在殘酷的戰爭中,而且,往往是作爲受到譴責的暴行被記載下來的。有名的比如,秦國大將白起活埋趙國四十萬戰俘,項羽活埋秦國二十萬降卒。由此看來,編造這段故事的人對於法律不太專業,留下了作僞的馬腳?

 “坑儒”疑點4——殺了小鬼,放了閻王

在坑儒事件中,方士盧生、侯生和韓衆逃亡,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從此下落不明。徐福是與韓衆和盧生等一起直接受到秦始皇譴責的人,指名道姓,罪行最重。奇怪的是,徐福並沒有受到坑儒事件的影響,他沒有逃亡,也沒有受到法律的追究,他逍遙法外,一直在琅琊臺愉快地生活,享受着美味的海鮮,繼續爲秦始皇尋找永遠找不到的仙藥。

根據《秦始皇本紀》的記載,就在坑儒事件的第二年,也就是秦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第五次巡遊天下,又來到了琅琊臺,再一次與徐福相見。秦始皇不但沒有將徐福繩之以法,反而再一次聽信徐福的巧語花言,乘船下海射大魚,親自動手清除妨礙仙人仙藥出現的障礙。由此看來,在所謂的“坑儒”事件中,被坑的都是名不見經傳的無名小鬼,罪大惡極的四名閻王,不是逃亡就是安然無恙,這種名不符實的結局,實在是使人懷疑秦始皇是否坑埋過方士?至於將這件事情說成是“坑儒”事件,可以肯定是別有用心的編造。

焚書坑儒謎案追蹤:它會是半樁僞造的歷史嗎? 第4張

“秦始皇坑術士”——方士們編造的故事

遍查《史記》以前的文獻,都沒有提到過秦始皇坑方士的事情。漢文帝時代的政論家賈誼撰寫《新書》,有專章討論秦始皇和秦政失敗的原因,他列舉秦始皇的種種敗政時,只提到焚書,對於坑方士,沒有隻言片語提及。淮南王劉安活躍於武帝初年,他主編了《淮南子》一書,對於道家很是推崇。董仲舒是獨尊儒術的發案者,他著有《春秋繁露》一書,是儒家的經典。這兩個人,都比司馬遷老,這兩本書,都比《史記》早,也都沒有說過秦始皇曾經坑埋過方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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