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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獻之被逼與深愛的妻子離婚?強權下的婚姻幸還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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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獻之是東晉時期的著名文化人物之一,被譽爲“書法一代宗師”,與其父王羲之、弟王珣並稱“三王”,他的書法風格繼承了父親的筆力、神韻,更加註重結構、佈局和用筆的流暢性,被後人稱爲“行書之祖”。此外,王獻之還精通繪畫,尤其擅長山水畫和人物畫,也是一位優秀的詩人。他的多才多藝使得他在當時的文化界備受推崇。

王獻之被逼與深愛的妻子離婚?強權下的婚姻幸還是不幸?

史書記載,王獻之妻子是晉簡文帝司馬昱的女兒,即後來的晉安帝司馬德宗的姐姐。當時,王獻之已有婚姻,並不想再娶公主。但司馬昱爲了鞏固皇權,仍然想要將公主嫁給王獻之。王獻之爲了避免婚姻,便採取了自殘雙腿的極端行爲,希望能夠逃避這場婚姻。然而,司馬昱仍然堅持要求王獻之娶公主,並且還讓王獻之在牀上試婚,最終還是成婚了。

王獻之被逼與深愛的妻子離婚?強權下的婚姻幸還是不幸? 第2張

值得一提的是,王獻之並不是完全不願娶公主,他主要是覺得自己的婚姻已經夠複雜了,再加上一個皇室公主,恐怕會給自己帶來更多的麻煩。但他最終還是順從了皇帝的意願,並且與公主相敬如賓、恩愛有加,後來的日子裏,王獻之在書畫上也有了更進一步的發展。

在他晚年時期,曾請道家人主持上表文禱告,道家問他一生有什麼過錯,王獻之想了想說“不覺餘事,惟憶與郗家離婚。”這句話的意思是“我沒有別的遺憾,只是一直想起與郗家離婚的事情”。這反映了王獻之對自己的離婚感到非常遺憾和痛心,可以看出這件事對他的心理影響非常大。

由於王獻之曾經自斷雙腿,所以留下後遺症,最終於公元386年(太元十一年)病逝,終年43歲。公元397年(隆安元年),王獻之女兒王神愛被立爲皇后,晉安帝便追贈王獻之爲侍中、特進光祿大夫、太宰,諡號“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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