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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寡婦清: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富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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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件事情尋常,是因爲秦王朝喜歡搞轟轟烈烈的壯舉,短短十五年中發生大事無數,皇帝接見一個來自偏鄉僻壤的女子,實在算不上大事。司馬遷寫《史記》時,在《秦始皇本紀》中對此事隻字未提,只在《貨殖列傳》中簡略記載此事。說這件事情不尋常,是因爲這非常不符合秦始皇的性格和他的一貫行爲方式。秦始皇對女性有偏見人所共知,他的後宮美女如雲,人們從未聽說他特別寵幸過哪個女子,他有二十多個兒子和若干個女兒,人們不知道他任何一個子女的母親是誰,好像他的後宮是個真空,那些子女是憑空冒出來似的。

爲了不讓這些女子有驕傲與尊嚴,他甚至一生沒有立皇后。秦始皇的性格並不和藹可親。一個叫尉繚的人評價秦始皇:“蜂準,長目,摯鳥膺,豺聲,少恩而虎狼心”,說秦始皇長着蜂腰鼻,眼睛狹長,雞胸,說話聲如豺狼,爲人刻薄寡恩,有一顆虎狼之心。秦始皇的外貌是否如尉繚所說我們不知道,他的性格確實如尉繚所說,殘忍、刻薄、冷酷,缺少寬容與同情心,有着病態的傲慢與自尊。就這樣一位帝王,卻鄭重接見一位來自民間的女子,而且不是以君臣之禮,是以主客之禮,是不是有點不尋常?春秋戰國時期的國君不像後世的君主那樣傲慢,他們經常以客禮接待來自別國的使者、客人,但這僅限於別國之人,對自己的臣民,他是不必用客禮的,除非他認爲這個人很重要,他必須以客禮才能表達自己的尊重之情,這是個怎樣的女子,值得秦始皇如此尊重?

巴寡婦清: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富姐

謎底沒有揭開之前,人們一定以爲她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部落首領,秦始皇爲收服她這個部落,給她以隆重的禮遇。其實並不是,她只是一位商人,一位來自巴郡的丹砂礦主。這反而更讓人感覺不尋常。秦向來沒有尊重商人的傳統。秦的祖先被封於秦邑(今甘肅天水東北),交通閉塞,經濟落後,後來向東發展,漸有問鼎中原之心。秦人雖有從事工商業者,總體是以農牧業爲主,不是齊、鄭那樣傳統的重商國家。秦在戰國中期的崛起源於商鞅變法。商鞅特別厭惡商人,他的變法措施之一就是嚴厲打擊商人,他規定“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爲收孥”從事商業行爲以及因懶惰而貧困的人,妻子兒女沒收爲奴婢秦始皇本人信奉韓非子的學說。韓非子對商人更加痛恨,他在《五蠹》之中列舉了五種對國家有害的人,商人就是其中之一。他指責這五類人是“邦之蠹”,意思是他們是國家的蛀蟲。秦始皇一生實行重農抑商政策,他對商人的偏見不亞於他對女人的偏見。

公元前219年,秦始皇巡行到琅琊,在山上刻石,頌揚功德,他認爲自己的功德之一是“上農除末崇高農業,消除末業—末業就是商業。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爲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這次徵發有懲罰性質,相當於充軍流放,徵發對象是秦始皇眼中的有罪之人與不良之人,商人列於其中,可見商人在秦始皇心中的地位。不僅是秦始皇,中國曆代皇帝大都推行重農抑商政策,生產力低下的時代糧食產量低而不穩,又不能自國外補充,重農有其天然必要性。重農必定抑商,因爲商業行爲容易獲利,會誘使農民拋荒土地去經商,對農業生產不利,對社會穩定更不利。歷代皇帝爲表示對商業行爲的鄙視,大都與商人保持距離,很少有皇帝主動接見商人,即使偶有接見,也是皇帝高高在上,商人匍匐於天子腳下。從沒有哪個皇帝以客禮接見一位商人,並且是一位女商人這大約是中國歷史上唯一一次皇帝接見一位女性工商業者事件。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秦始皇還爲她築了一座高臺,命名爲“女懷清檯”,以至於後世富有想象力的讀者懷疑他與這個女子有暖昧故事,不然他何以給她如此崇高的禮遇?

秦始皇接見的這位女商人,名字叫“清”,是巴郡人,人們稱之爲“巴清”。又因她是一位寡婦,又稱之爲“巴寡婦清”。巴郡是秦三十六郡之一,設置於公元前314年,是秦較早設置的郡之巴清姓什麼,史書上沒說。《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對巴人有個簡短介紹—“巴郡南郡蠻,本有五姓:巴氏、樊氏、醰氏、相氏、鄭氏”。按《後漢書》的說法,這五姓均出自武落鍾離山,剛開始信鬼神,無君長,處於原始氏族狀態,後來他們從巴姓中推舉了個名叫務相的人爲首領,帶領五姓沿夷水西上,到達夷城。這就是巴人的先祖。既然巴郡有巴姓,巴清本人或她丈夫有可能就姓巴。這僅僅是有可能。巴郡還有許多別的姓氏,從概率上來說,巴清不姓巴的可能性更大。

巴寡婦清: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富姐 第2張

巴清經營什麼產業,《貨殖列傳》中說得明白,“巴寡婦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數世”。巴寡婦清的先人發現了丹砂礦,經營丹砂礦獲利已經有好幾代人。這段話開頭強調了巴清的身份是“寡婦”,那麼,發現丹砂礦的這個人,應該是巴清丈夫的先人,而不是巴清的先人。“數世”是多久?姑且算四代,一代二十五年,四代是百年左右。也就是說,秦國征服巴國之時,巴清丈夫的家人可能就經營丹砂礦了。這就讓人奇怪了,秦國自商鞅變法以來,一直不遺餘力打擊商人,巴清丈夫的家族經營工商業近百年,積累起鉅額財富,卻沒有受到來自秦國政府的打擊,難道有什麼原因?要弄明白這個問題,我們看一看《貨殖列傳》中提到的另一位秦朝商人這位商人,史書上稱之爲“烏氏倮”,這個稱呼的由來跟巴清一樣,也是“地名+人名”的方式。他是烏氏人,名倮,人們稱之爲“烏氏倮”烏氏倮經營畜牧業,繁育的牲畜多了,趕到東方的農業區賣掉,用賣牲畜的錢購買珍奇絲織品等物,獻給烏氏戎王。戎王見到這些來自東方的美麗織物大喜,給他以十倍價值的牲畜做報酬。

烏氏倮的牲畜多到不可計數,只能用“谷”計算,幾個山谷的馬,幾個山谷的牛羊。烏氏倮跟巴清一樣,也受到秦始皇的表彰,秦始皇讓他與封君享受同等待遇,可以與朝臣一起上朝奏事。把烏氏倮跟巴清放在一起,就會看出共同點首先,烏氏倮和巴清都經營實業,不是空手套白狼的遊商。商鞅和韓非痛恨的是奸巧、遊食之人,主要是兩類人,一類是從事販運業的人,他們把產品由此地搬往彼地,他們本人會獲得財富,國家的財富總額並不增加。這不是商鞅和韓非的目的,他們的目的是讓國君富而不是讓國民富。第二類人是加工出售奢侈品的工匠和商人,加工奢侈品浪費人力,只增加物品的審美價值,並不使物品數量增加,奢侈品會使人耽於享樂,意志消磨,這也是商鞅和韓非反感的。烏氏倮從事畜牧業,大量繁殖牲畜,運往關中地區,這對提高秦國的國力大有好處。

巴寡婦清: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富姐 第3張

巴清家族開採的丹砂是用途很廣的礦產品,於秦國也大有益處。他們對秦國並無危害,秦國也就沒必要打擊他們了。另外,我們看看他們的所在地就會發現,烏氏倮和巴清都生活於秦國的邊鄙地區。烏氏在今甘肅平涼,處於秦國的西北邊境,巴郡處於秦國的東南邊境。這兩個地方都遠離秦的統治中心關中,與夷狄雜居,秦的統治力量在此非常薄弱,打擊他們很費力氣,對秦國來說得不償失。再就是,雖然秦法苛酷,但是再苛酷的法律,也要由人來實施。秦始皇和秦始皇時代之前,由於落後的交通和信息傳遞的困難,秦法只在秦的統治中心關中地區得到嚴格執行,距離關中越遠,執行力度越打折扣。秦統一六國之後,嚴厲打擊原六國商人,把他們遷離原居地,流放遠方。《貨殖列傳》記載的幾位秦末漢初的大商人—卓氏、程鄭、孔氏,都是秦滅六國後,從趙國和魏國遷往巴蜀和南陽,他們在那裏大肆冶鐵,成爲富翁。這嚴重違背秦朝削弱他們的本意,卻未受到懲罰,可見秦法在邊遠地區執行力度很有限。

大約因爲這幾個原因,巴清丈夫家族開採、加工丹砂,“擅其利數世”,並未受到秦國政府的懲罰與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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